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无需开展。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无需开展。
相关考题: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为手段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对发电布局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A、管理者和监督者;B、维护者和监督管理者;C、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区域子公司、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产业、区域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A、技术管理规定;B、技术监督管理标准;C、技术监督制度。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监督职责包括:审定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发电企业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于2015年5月1日发布,自()实施。A、2015年12月1日;B、2016年1月1日;C、2015年5月1日。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产业、区域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1051、行业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A、机构职责、监督范围和管理要求;B、组织机构、监督范围和工作要求。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区域子公司、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产业、区域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网络,落实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确保技术监督专责人员()。A、实名上岗;B、持证上岗。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监督职责不包括:组织并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监督职责包括:监督与指导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对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实施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