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相关考题: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强调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下列情形中,属于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的企业有()。A.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B.一年内发生3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C.一年内发生1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D.存在重要隐患整改不力的E.有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A:省级安全监管机构B: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C:省(民族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D:省人大机关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A省级安全监管机构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C省(区、市)人民政府D省人大机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其中,要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有()。A、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B、 瞒报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C、 防护措施未落实的D、 事故后逃逸情节特别恶劣的
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A、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B、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C、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D、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E、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
以下是用于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事实是。()A、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且情节特别恶劣的B、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C、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且情节特别恶劣的D、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E、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后果特别严重的
多选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其中,要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有()。A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B瞒报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C防护措施未落实的D事故后逃逸情节特别恶劣的
填空题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填空题国发2010(23)号文件指出,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单选题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A省级安全监管机构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C省(区、市)人民政府D省人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