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小时后进行。A、1;1B、1;2C、1;0.5D、0.5;0.5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小时后进行。

  • A、1;1
  • B、1;2
  • C、1;0.5
  • D、0.5;0.5

相关考题:

索氏提取法恒重抽提物时,将抽提物和接受瓶置于100℃干燥2小时后,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重为45.2458g,再置于100℃干燥小时后,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重为45.2342g,同样进行第三次干燥后称重为45.2387g,则用于计算的恒重值为()。

《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恒重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 )的重量A.0.2mg以下B.0.1mg以下C.0.3mg以下D.1.0mg以下E.0.5mg以下

“恒重”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 )A.0.3mg以下B.0.5mg以下C.1mg以下D.5mg以下E.10mg以下

下列叙述中,符合恒重的定义及有关规定的是A.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B.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C.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D.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E.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A.0.1mg以下B.0.2mg以下SX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A.0.1mg以下B.0.2mg以下C.0.3mg以下D.0.5mg以下E.1mg以下

"恒重"指供试品的重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A.0.1mgB.0.5mgC.0.4mgD.0.3mgE.0.2mg

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A.1mgB.0.5mgC.0.3mgD.0.1mgE.0.01mg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多长时间后A.15minB.20minC.30minD.45minE.60min

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A.1mgB.0.5 mg C.0.3 mgD.0.1 mg E.O.0l mg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等待A.15minB.20minC.30minD.45minE.60min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A:0.1mg以下B:0.2mg以下C:0.3mg以下D:0.5mg以下E:1mg以下

恒重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应小于A.0.2mgB.0.3mgC.0.4mgD.0.5mgE.0.6mg

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A:1mgB:0.5mgC:0.3mgD:0.1mgE:0.01mg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等待()A、15minB、20minC、30minD、45minE、60min

干燥失重检查法中,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上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残渣检查法中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连续炽灼()后进行。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样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以下的重量。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中国药典》二部所指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进行。

炽灼残渣检查中,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灼烧()后进行。

测定某药物的炽灼残渣:750℃炽灼至恒重的坩埚重68.2510g,加入样品后共重69.2887g,依法进行炭化,750℃炽灼3h,放冷,称重68.2535g,再炽灼20min,称重68.2533g。根据二次重量差,证明已恒重,取两次称量值的平均值计算炽灼残渣百分率。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以下的重量。

测定某药物的干燥失重,在105℃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18.2816g,加入样品后共重19.2816g,于l05℃下干燥3h,称重19.2767g,再于l05℃下干燥30min后称重l9.2765g,该样品是否已干燥恒重?若是,计算其干燥失重百分率。()A、是,0.51%B、是,0.49%C、不能确定是否干燥恒重D、是,0.025%

填空题干燥失重检查法中,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上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残渣检查法中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连续炽灼()后进行。

多选题恒重的定义及有关规定是()。A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B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C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大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D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E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

判断题测定某药物的炽灼残渣:750℃炽灼至恒重的坩埚重68.2510g,加入样品后共重69.2887g,依法进行炭化,750℃炽灼3h,放冷,称重68.2535g,再炽灼20min,称重68.2533g。根据二次重量差,证明已恒重,取两次称量值的平均值计算炽灼残渣百分率。A对B错

单选题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A1mgB0.5mgC0.3mgD0.1mgE0.01mg

多选题下列关于恒重的说法错误的是A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B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C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1小时后进行D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1mg以下的重量E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半小时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