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等待A.15minB.20minC.30minD.45minE.60min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等待
A.15min
B.20min
C.30min
D.45min
E.60min
B.20min
C.30min
D.45min
E.60min
参考解析
解析:干燥恒重的第二次以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相关考题:
下列叙述中,符合恒重的定义及有关规定的是A.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B.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C.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D.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E.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A.0.1mg以下B.0.2mg以下SX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A.0.1mg以下B.0.2mg以下C.0.3mg以下D.0.5mg以下E.1mg以下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中国药典》二部所指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后进行。
测定某药物的炽灼残渣:750℃炽灼至恒重的坩埚重68.2510g,加入样品后共重69.2887g,依法进行炭化,750℃炽灼3h,放冷,称重68.2535g,再炽灼20min,称重68.2533g。根据二次重量差,证明已恒重,取两次称量值的平均值计算炽灼残渣百分率。
判断题测定某药物的炽灼残渣:750℃炽灼至恒重的坩埚重68.2510g,加入样品后共重69.2887g,依法进行炭化,750℃炽灼3h,放冷,称重68.2535g,再炽灼20min,称重68.2533g。根据二次重量差,证明已恒重,取两次称量值的平均值计算炽灼残渣百分率。A对B错
多选题恒重的定义及有关规定是()。A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值在0.5mg以下的重量B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C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大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D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规定条件下炽灼20分钟后进行E干燥或炽灼3小时后的重量
多选题下列关于恒重的说法错误的是A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B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C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1小时后进行D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1mg以下的重量E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半小时后进行
单选题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