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过程中,如果因紧急或者某些特殊情况导致客舱乘务员人数低于运行规范的最低配备,则需在飞行结束后12小时内向局方报告。

运行过程中,如果因紧急或者某些特殊情况导致客舱乘务员人数低于运行规范的最低配备,则需在飞行结束后12小时内向局方报告。


相关考题:

客舱经理/乘务长应在公司发放的IPAD中下载现行有效的电子版《客舱乘务员手册》,执行航班时携带,( )。A.运行过程中,客舱经理/乘务长应将IPAD放置在1L门处,将印刷版手册放置在4L门处,确保每个舱位的乘务员能够迅速查阅《客舱乘务员手册》B.运行过程中,客舱经理/乘务长应将IPAD放置在1L门处,将印刷版手册放置在乘务长箱包内,确保每个舱位的乘务员能够迅速查阅《客舱乘务员手册》C.运行过程中,客舱经理/乘务长应根据机型将IPAD放置在机上指定位置,将印刷版手册放置在4L门处,确保每个舱位的乘务员能够迅速查阅《客舱乘务员手册》D.运行过程中,客舱经理/乘务长应根据机型将IPAD 及印刷版手册放置在机上指定位置,确保每个舱位的乘务员能够迅速查阅《客舱乘务员手册》

在中途过站停留时,如果乘坐该机的旅客仍停留在飞机上,留在飞机上的客舱乘务员数量至少是()A、该机型乘务员配备数B、该机型乘务员的最低配备数的一半C、该机型客舱乘务员配备数要求数量的一半D、该机型乘务员的最低配备数

AC-121-FS-2016-27R2咨询通告要求,新聘客舱乘务员在进行飞行经验指导和资格检查时应遵循的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1名客舱乘务教员指导1名客舱乘务员、1名客舱乘务检查员监督检查1名客舱乘务员。B、客舱乘务员应和其客舱乘务教员、客舱乘务检查员在该机型划分的客舱布局中的同一舱位且同一区域工作,客舱乘务教员和客舱乘务检查员所承担的其他客舱职责不应影响其教学指导和检查任务。C、正在接受飞行经验指导或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员不得担任机组必需成员,即不得在特定机型的客舱乘务员最低数量配备中承担职责。D、对同一客舱乘务员,实施飞行经验指导的客舱乘务教员和飞行经验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检查员可以为同一人。

为保证安全运行,A319的客舱乘务员最少配备数量为()个。

飞行中,如发生导致飞机最终采取迫降措施的任何迹象时,乘务员应即时将情况报告()A、客舱经理B、区域乘务长C、机务D、机长

对同一客舱乘务员,实施飞机飞行训练的客舱乘务教员和航线运行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检查员不能为同一人。

飞机飞行训练(错对)是指在航线运行中,客舱乘务员在客舱乘务教员的指导和教授下通过讲解、问答、设备操作等方式进行的训练。

客舱乘务员是机组必须成员,是保障飞行运行安全的人员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客舱安全。

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最低数量配备客舱乘务员时,客舱乘务员的飞行值勤期不得超过()小时。A、12B、16C、14D、10

见习乘务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有()A、遇紧急情况,根据客舱经理/乘务长/客舱乘务教员指令完成处置B、完成客舱经理/乘务长、客舱乘务教员下达的其他工作C、在客舱乘务教员的监督下,学习并掌握客舱运行基本标准和规范、处置常见应急/特殊情况的流程和方法D、在客舱乘务教员的监督下处置客舱内各种不正常情况

飞行中如发生飞机被劫、异常声音、火警等事件,客舱乘务员应报告客舱经理/乘务长,并由客舱经理/乘务长报告机长,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客舱乘务员直接报告机长。

客舱乘务员在任一连续的12个日历月内未能完成要求的2个航段飞行的客舱乘务员,应当重新获得运行经历。

航班运行中客舱乘务员如出现高原反应,必须及时上报机长和客舱经理/乘务长。

航空器最低数量配备客舱乘务员时,客舱乘务员的飞行值勤期不得超过()小时A、12B、14C、16D、18

飞行中发生紧急医学事件,航班结束后乘务长还应将事件上报SQM系统,并填写《紧急医学事件报告单》交飞行部航空卫生处,并报告客舱部值班经理,由飞行部航空卫生处向局方汇报该紧急医学事件。

为保证安全运行,保证优质的客舱服务质量,局方批准本公司机型的客舱乘务员最少配置数量在《运行规范》A003条中明确如下().A、A319最低配备5名乘务员B、A319最低配备4名乘务员C、A320最低配备5名乘务员D、A320最低配备4名乘务员

飞机除冰/防冰期间对客舱机组的要求()A、遇地面温度低于零度或冰雪天气,应主动与飞行机组协调除冰/防冰客舱处置预案。B、如发生紧急情况,负责客舱应急撤离指挥。C、按机长要求指定一至两名客舱乘务员对机翼表面进行观察。D、发现或获知有冰/雪/霜附着在飞机机翼表面或者其他关键表面上的信息需要立即报告。

客舱乘务员应当在航线飞行中按照下述要求获得运行经历()A、在客舱乘务教员指导下履行规定的职责B、在客舱乘务检查员的监督下履行规定的职责至少达到5小时C、正在获得运行经历的客舱乘务员不得担任机组必需成员D、对同一客舱乘务员,实施飞行经验指导的客舱乘务教员和飞行经验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检查员可以为同一人。

如果在过站时该飞机上只保留1名客舱乘务员或者其他合格人员,则该客舱乘务员或者其他合格人员所在的位置应当符合经局方批准的该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程序的规定。

以下哪些因素是合格证持有人在设定客舱乘务员运行标准配备时应考虑的:()A、客舱布局和旅客分布情况;B、飞行中机组的休息(包括飞行在岗执勤时间、休息设施等);C、机上特殊旅客;D、客舱乘务员丧失工作能力。

客舱乘务员的配备应遵循的原则有:()A、按照运行手册的运行标准配备,任何时候配备人数不低于运行规范的最低配备;B、同一飞行值勤期内客舱乘务员所飞机型不超过2种;C、在起飞和着陆过程中,客舱乘务员应当尽可能地靠近所要求的地板高度出口,而且应当在整个客舱内均匀分布,以便在应急撤离时最有效地疏散旅客;D、运行过程中,如果因紧急或者某些特殊情况导致客舱乘务员人数低于运行规范的最低配备,则需在飞行结束后48小时内向局方报告;E、正在接受飞机飞行训练或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员不得担任机组必需成员,即不得在合格证持有人特定机型的客舱乘务员运行最低配置中承担职责(转机型训练和乘务长训练除外)。

搭配客舱机组成员时当考虑的因素有:()A、客舱乘务员的年龄和飞行时间经历;B、客舱乘务员的训练、资格满足所飞机型、区域和特殊运行的要求;C、乘务员提出的需求;D、乘务员的休息期。

乘务组必需成员是指:经局方批准的承运人《运行手册》中列明的各机型乘务组最低配置数量所对应的满足相应训练要求,且持有现行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客舱乘务员训练合格证》的每一名客舱乘务员,其中一名为客舱经理/乘务长。()

证持有人在设定客舱乘务员运行标准配备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A、客舱布局和旅客分布情况;B、飞行中机组的休息(包括飞行在岗执勤时间、休息设施等);C、机上特殊旅客;D、客舱乘务员丧失工作能力;E、客舱乘务员的工作量。

最低数量配备上增加客舱乘务员人数时,客舱乘务员的飞行值勤期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规定。增加1名客舱乘务员,飞行值勤期不得超过16小时;增加2名客舱乘务员,飞行值勤期不得超过18小时;增加3名或者3名以上客舱乘务员,飞行值勤期不得超过20小时。

正在接受飞机飞行训练或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员不得担任机组必需成员,即不得在合格证持有人特定机型的客舱乘务员运行最低配置中承担职责(差异训练和乘务长训练除外)。

为保证安全运行,A319的客舱乘务员最少配备数量为2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