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

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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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效力包括( )。A.保护效力B.排他效力C.优先效力D.追及效力E.物上请求权

物权所特有的功能和作用中,物权的效力体现在( )A.排他效力 B.对内效力C.优先效力 D.追及效力E.物权请求权

物权的效力包括( )。A:物权的占有效力B:物权的追及效力C:物权的排他效力D:物上请求权E: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共同效力不包括(  )A、公示效力B、排他效力C、优先效力D、追及效力

物权成立后,无论其标的物辗转落入何人手中,权利人均可追及标的物行使其权利,说明物权具有( )。A.排他效力 B.优先效力 C.追及效力 D.朔不及往效力

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券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债权只有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在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时,物权的追及效力将被()。

善意取得制度是对物权追及效力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