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5日,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10月1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5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0日B.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5日C.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D.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5日

2005年5月5日,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10月1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5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0日

B.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5日

C.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

D.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5日


相关考题:

2005年5月5日,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 10月1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5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0日B.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5日C.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D.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5日

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0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实效期间为()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下列情形中,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A.甲有一部斧头手机,乙不慎将之损毁,甲要求乙赔偿时乙主张以自己的小米手机抵偿B.甲欠乙一百元,借期届满后甲以乙前不久也欠自己一百元未还为由予以拒绝C.甲是毒贩,乙、丙两位“瘾君子”从甲处购得黑市价格三千元的毒品,一直未付款,甲请求乙、丙偿还时,乙、丙以贩毒违法为由予以拒绝D.甲于2003年向乙借款2000元,2人约定的还款期限为1年。后甲一直未还钱,乙也未向甲主张还款。2008年,乙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甲还钱,甲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还钱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主张双方债务抵销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质押期间乙不慎将汽车损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C.乙有权要求甲重新提供担保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2018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20年10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个月。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20年1月1日B.2021年1月1日C.2021年2月1日D.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