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0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
第 11 题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A.3B.5C.10D.15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A.7B.10C.15D.20
收购人应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5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报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A:要约收购报告书B:财务顾问专业意见C:资产评估报告D: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A:7B:10C:15D:20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A.7 B. 10 C. 15 D.20
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报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之日起()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A:15B:10C:7D:5
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0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