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破产案件的准据法一般是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法。()

有关破产案件的准据法一般是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法。()


相关考题:

加拿大泰业公司向墨西哥多隆公司购买一批木材,双方签订了一份国际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中并没有准据法选择条款。现泰业公司以多隆公司没有按期交付木材为由而在多隆公司营业所所在地的墨西哥法院提起诉讼,墨西哥法院依据特征性履行理论确定合同的准据法。那么,本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 )A.加拿大法B.墨西哥法C.加拿大法或墨西哥法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涉外离婚的准据法是()。A.原告本国法B.被告本国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D.子女出生地法

对国际破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定性或识别,应适用()A.法院地法B.物质所在地法C.破产人国籍法D.主营业所所在地法。

过去各国一般主张在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被排除后,就应依来处理有关案件。()A.属人法B.住所地法C.法院地法D.行为地法

确认代理外部关系的准据法的方法包括:()A、适用被代理人住所地法或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B、适用主合同的准据法C、适用代理行为地法D、混合适用代理人营业地法、代理人惯常居所地法、代理人行为地法等

有关涉外破产案件,一般是适用()A、破产企业的法人属人法B、破产企业财产所在地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D、破产企业的主营业所所在地法

有关涉外破产的准据法,一般都是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其中包括住所地的国际私法。()

对于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不包含()。 A.适用事务管理地法B.适用本人住所地法C.适用原委托合同的准据法D.适用本人国籍国法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B: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适用的原则是“被告就原告”C: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地方D: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E: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