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批生产记录应保存至药品失效期后(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批生产记录应保存至药品失效期后( )。
相关考题: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批生产记录的要求及其保管期限A、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B、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C、未规定有效期限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3年D、未规定有效期限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1年E、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批生产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A.1年B.2年C.3年D.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