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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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国家赔偿主要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主要是:()。 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直接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D.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
在刑事赔偿程序中,公安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其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为( )。A.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赔偿诉讼B.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C.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D.向法院提起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