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天蓝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20%的表决权股。王某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王某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王某可以采取下列( )措施解决问题。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王某为天蓝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20%的表决权股。王某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王某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王某可以采取下列( )措施解决问题。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相关考题: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有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采取的解决措施有(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数为20万股,其中李甲为最大的股东,持有11万股,其次赵乙持有5万股,张丙持有1万股。现该公司股东大会要选举两个董事,有三个董事候选人A、B、C,该公司章程规定,选举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若李甲支持A,则他可以将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投给AB.赵乙共拥有10万的表决权C.张丙可将2万表决权投向BD.李甲若将其表决权全部投给一个人,则该人应当能当选董事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共用题干 张某为某股本总额为15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和监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设有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可对张某提起诉讼?()A:甲公司为该公司股东,3个月前购入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B:王某,李某,陈某三个自然人已连续200天合计持有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三人联合提起诉讼C:该公司监事会D:该公司监事会成员刘某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A、王某雇用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与王某就报酬发生争议B、在校生陈某假期到某公司勤工俭学,陈某与该公司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C、某企业党委书记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D、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A:王某有权转让甲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B:甲公司股票如果上市交易,王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可自由转让C:王某如果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甲公司股票D:如果甲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王某任职期间则不能转让本公司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万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万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万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万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问题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