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A.6000元B.8000元C.9000元D.1000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A.6000元

B.8000元

C.9000元

D.10000元


相关考题:

按照《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的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14400B.12200C.11100D.10000

按照现行规定,以下关于地方教育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B.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C.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D.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下列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B、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C、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重复享受D、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A.增值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教育费附加D.企业所得税E.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 )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A.8000B.4000C.5000D.6000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 )。A.20%B.40%C.50%D.6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关于扣减增值税规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B.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C.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扣减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也可以重复享受D.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下列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 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B.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C.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重复享受D.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自2019年1月1日起,下列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表述正确的有( )。A.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B.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C.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D.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E.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