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时,判决书主文是否要明确探望的时间和地点?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时,判决书主文是否要明确探望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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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子女权利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A.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政府民政部门请求中止其探望权B.对于探望子女的形式、时间、地点等内容,当事人双方可以书面约定C.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政府民政部门请求终止其探望权D.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只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其探望权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仅甲有探望权B.甲、甲的父母均有探望权C.乙若拒绝甲探望女儿,则丧失抚养权D.甲若不给付抚养费,乙可以剥夺甲的探望权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仅甲有探望权B.甲、甲的父母均有探望权C.乙若拒绝甲探望女儿,则丧失抚养权D.甲若不给付抚养费,乙可以剥夺甲的探望权
下列有关探望权说法正确的是()A.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B.探望权的主体除了父母之外还包括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如果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孩子进行强制执行D.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无权单独就探望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