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件不应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A.张某欲与李某离婚,诉至法院,但李某此时下落不明B.某银行先后向法院申请将两家拖欠贷款的房地产公司推进破产还债程序C.邓某等六人合伙开小餐馆一问,后因资金短缺,邓某向陈某借款并用该款项为餐馆购置餐具,但该合伙经营惨淡被迫停业,陈某因追索欠款无着诉至法院D.某公司原老板陆某的遗产案件经过上审、二审后,因其女对放弃继承表示反悔,又被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下列案件不应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张某欲与李某离婚,诉至法院,但李某此时下落不明

B.某银行先后向法院申请将两家拖欠贷款的房地产公司推进破产还债程序

C.邓某等六人合伙开小餐馆一问,后因资金短缺,邓某向陈某借款并用该款项为餐馆购置餐具,但该合伙经营惨淡被迫停业,陈某因追索欠款无着诉至法院

D.某公司原老板陆某的遗产案件经过上审、二审后,因其女对放弃继承表示反悔,又被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相关考题:

李某与妻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李某之妻提起上诉后第五天,李某之妻在车祸中身亡。此时,李某要求继承妻子的遗产,遭妻子的兄妹拒绝,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应准予李某继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家庭琐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欲与张某离婚,法院经调解二人和好,不久李某与张某因同样理由再起纷争,李菜欲再次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最早可在下列( )时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A.2010年7月2日B.2010年10月2日C.2010年12月2日D.2011年3月2日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的处理是()。 A.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将张某的反诉与李某的上诉合并审理C.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D.告知张某,应当另行起诉

某装修公司为业主李某装修完房屋后,因李某欠某装修公司装修款8000元人民币,为此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赵某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赵某发现案情复杂,涉及到由于李某提出装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鉴定。在此种情况下,对案件正确处理办法是( )。A.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普通程序审理B.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重新计算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下列案件中,适用一审终审的是:( )A.张某、刘某离婚案件,双方均同意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判决离婚,双方服判B.王某、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争议较大,但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赵某、吴某借款纠纷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该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万元),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李某、陈某侵权糾纷一案,标的额为2万元(该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万元),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共用题干 王某因为李某借其5万元到期不还,而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于4月3日立案受理,法律受理后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当时借款时就向王某说明:5万元中李某只借3万元,另外2万元是张某拜托李某向王某借的。法院认为案情复杂,于同年5月8日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案情复杂可以以延长审理期限的方法解决B: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可以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C:由于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同年5月9日起算的6个月D: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当年4月4日起算的6个月

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张某与李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审理期限到期案件尚未审结,张某与李某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继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B.由本院院长批准后延长审理期限2个月C.由该案审判长批准后延长审理期限3个月D.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下列案件中,适用一审终审的是:()A.张某、刘某离婚案件,双方均同意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判决离婚,双方服判B.王某、孙某买卖合同糾纷案件,双方争议较大,但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赵某、吴某借款糾纷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该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万元),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李某、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标的额为2万元(该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万元),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