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借款,以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物,则在该经济关系中( )是抵押权人。A.甲B.银行C.条件不足,无法确定,依合同规定而确定谁是抵押权人D.甲和银行都可能是抵押权人

甲向银行借款,以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物,则在该经济关系中( )是抵押权人。

A.甲

B.银行

C.条件不足,无法确定,依合同规定而确定谁是抵押权人

D.甲和银行都可能是抵押权人


相关考题:

甲向银行借款,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后甲到期不能还款,银行以甲的房屋折价实现了抵押权,但此时甲乙的租赁合同期未满,银行对于甲乙的租赁合同可以不理会。()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包括:()。A.请求权B.绝对权C.无期物权D.从物权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时,抵押权设立B.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抵押权设立C.该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如第三人乙向甲公司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则抵押权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2015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做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6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16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丁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问:(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关于抵押设定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向银行借款,同时约定甲用自己的一栋房屋做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签订后,由于登记部门的原因1个月后才能办理抵押登记,于是银行要求甲将房产证交给银行,抵押权自房产证交付之日起设立B.乙向银行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后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乙欲将房屋转让给丁,在没有经过银行同意或丁代为清偿主债务的情形下,登记机关不应当办理过户登记C.甲向银行借款,同时约定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为银行设定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如果甲将汽车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则抵押权此时不能实现,只能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D.甲向银行借款,同时约定以自己的一辆汽车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则在抵押设定后,汽车转移到任何人手中,抵押权人均可追及以实现抵押权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甲向银行借款,甲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由于甲到期不能清偿欠款,甲与银行协议,将抵押的汽车以市价的一半出售给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普通债权人丙可以在出售汽车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B.甲的债权人丁可以以该汽车已经抵押给丁为由主张该协议无效C.甲与银行的协议系流质契约,应属无效协议D.甲与银行达成的协议无效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不包括()。A.请求权B.绝对权C.限制物权D.从物权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就该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向银行借款30万元,乙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和乙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汽车为抵押物#B.丙向银行借款3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套房子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丙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房子为抵押物#C.丁向银行借款30万,丁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戊和银行约定,当丁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戊履行债务。戊为抵押人,银行为抵押权人,汽车为抵押财产#D.以上说法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