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在2009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2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座,2人),2010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 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 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田某在2009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2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座,2人),2010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 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 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

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相关考题:

依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下列()属于重复保险。 A.甲将其承保业务的一部分分出再由乙予以承保B.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分别向乙、丙两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责任险C.甲将乙投保责任保险的一辆汽车出售D.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分别向乙、丙两保险公司投保损失险和责任险

王某投保了交强险,某日王某醉酒驾车将三者行人张某撞伤,现伤者张某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案例简介:田某在2007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25万,商业三责险5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座,2008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王某将其购置的一辆新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内,该车在停放过程中突然自燃,造成本车及在该车临近停放的一辆汽车的完全损毁,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赔偿处理中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只能就本车损失部分予以赔偿B.保险公司只能就他车损失部分予以赔偿C.对本车和他车损失,保险公司均不予以赔偿D.对本车和他车损失,保险公司均予以赔偿

张先生将其购置的一辆新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内,该车在停放过程中突然自燃,造成本车及在该车临近停放的一辆汽车的完全损毁,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赔偿处理中正确的是( )。

投保了( )险的机动车,都可投保自燃损失险。A.机动车损失保险B.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C.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D.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王先生将自己的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在公路行驶时因右前轮爆炸、方向打偏碰撞路边护栏,致使车损及护栏损失。请问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是,属于何种保险责任?( )A、不属于保险责任,因爆炸在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中属除外责任,但属于第三者责任B、属车损险、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应属于碰撞责任C、不属于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但交强险可以赔付D、属于碰撞责任,但车损险中右前轮必须剔除不赔

甲乙两车均于2008年11月2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为一辆小轿车,甲车同时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货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被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20万元,无残值;甲车车上1位乘客和司机丙某受伤,共支付医疗费用为20 000元;乙车车损8万元,无残值;乙车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为15 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全部责任。X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车辆损失险项下对甲车的赔偿金额为( )。A.(20万元—X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1—免赔率)B.20万元—X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C.(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1—免赔率)D.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

甲乙两车均于2008年11月2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为一辆小轿车,甲车同时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货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被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20万元,无残值;甲车车上1位乘客和司机丙某受伤,共支付医疗费用为20 000元;乙车车损8万元,无残值;乙车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为15 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全部责任。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X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项下代甲车赔偿乙车( )。A.(9.5万元—X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乙车赔偿的车辆损失)×(1—免赔率)B.9.5万元—X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乙车赔偿的车辆损失C.(9.5万元—X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乙车赔偿的车辆损失和医疗费用)×(1—免赔率)D.9.5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乙车赔偿的车辆损失和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