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A在纽约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B为受益人,中国N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B在上海将该汇票背书给了新加坡的C。后C在向N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B.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C.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人所在地,即中国法D.对C的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美国人A在纽约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B为受益人,中国N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B在上海将该汇票背书给了新加坡的C。后C在向N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B.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

C.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人所在地,即中国法

D.对C的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相关考题:

中国的甲公司与日本的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甲公司为乙公司开出一张汇票,付款人为中国的某商业银行。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丙公司。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如果乙公司是为清偿与丙公司之间合同之债务而向丙公司背书转让该汇票,则在乙、丙公司之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丙公司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B.如果丙公司要求付款人付款时,付款人以汇票过期为由拒付,则丙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或甲公司追索C.该汇票不再是一张国际票据D.如果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则丙公司无权要求付款人付款

上海某公司经理李某携带以香港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后在泰国李某将该汇票背书给马来西亚某公司经理,判断该背书行为是否有效,应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B.香港C.泰国D.马来西亚

王某是中国人,其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的李某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迈克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迈克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罗伊,罗伊持票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罗伊即依法要求迈克出具有关拒绝证明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罗伊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哪国票据法?( )。A.英国法B.美国法C.法国法D.中国法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订有一份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A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B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向B公司收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为代收行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C.如果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A公司遭受损失,A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D.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与B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甲公司在我国签发一张以英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英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英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中国法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中国法

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由出票人开立一张远期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要求其在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票是()。A.银行汇票B.银行承兑汇票C.商业汇票D.远期汇票

由出票人开立一张远期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命令其在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票是( )。A: 银行汇票B: 银行承兑汇栗C: 商业汇票D: 远期汇票

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