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的经济业务:(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给甲企业A产品165件,每件售价8000元,货款13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发出产品时已知甲企业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为促销而发出产品?12月底收到货款?(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销售B产品80件,每件售价600元,增值税率为17%;(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C产品150件,每件售价1000元,本月应付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800元;(4)以前月份销售的A产品本月退回20件,每件售价8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退回;(5)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50000元,转让收入180000元,营业税率为5%;(6)结转本月销售产品的成本,A?B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5000元和300元;(7)有一项应付账款无法支付,金额为100000元;(8)本月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30000元;(9)本月发生管理费用20000元,销售费用15000元,财务费用5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10)计算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11)若本年度1~11月份共实现利润3000000元,应交所得税990000元,再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利润的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0%,公益金5%,分配现金股利6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希望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的经济业务: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给甲企业A产品165件,每件售价8000元,货款13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发出产品时已知甲企业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为促销而发出产品?12月底收到货款?

(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销售B产品80件,每件售价600元,增值税率为17%;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C产品150件,每件售价1000元,本月应付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800元;

(4)以前月份销售的A产品本月退回20件,每件售价8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退回;

(5)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50000元,转让收入180000元,营业税率为5%;

(6)结转本月销售产品的成本,A?B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5000元和300元;

(7)有一项应付账款无法支付,金额为100000元;

(8)本月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30000元;

(9)本月发生管理费用20000元,销售费用15000元,财务费用5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10)计算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

(11)若本年度1~11月份共实现利润3000000元,应交所得税990000元,再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利润的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0%,公益金5%,分配现金股利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相关考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的产品为应纳增值税产品,增值税率为17%,产品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额。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笔结转。甲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销售价款20万元,产品成本12万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甲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已知乙企业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乙企业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企业还是将商品销售给了乙企业。(2)委托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协议价格20万元,产品成本16万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丙公司已将代销的该批A产品售出80%。(3)收到丙公司按售价10%扣除的手续费后的金额存入银行。(4)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B商品10件,每件售价2万元,每件成本为1.6万元,同时回收同类旧商品10件,每件回收价0.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价款后的款项存入银行。(5)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丁公司销售C产品一批,售价10万元,产品成本6万元。合同约定丁公司分4年等额付款。当年收到第一笔款项,已存入银行。(6)收到乙公司D产品退货20件。该退货系甲公司2002年售出,售出时每件售价0.2万元,单位成本0.15万元,该货款当时已如数收存银行。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项,退回的D产品验收入库,并按规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退货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2万元,本年溢价摊销数为0.2万元。该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8)计提已完工工程项目的长期借款利息1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生的管理费用2万元,营业费用0.6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1万元。 要求:(1)编制甲公司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金”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2)计算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和本期应交所得税。

金陵公司于5月8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一批,货物当天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9日办理托收手续时开出。( )

销售给甲公司商品一批,货款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为甲公司代垫运杂费2 180元。结算方为托收承付,已办理托收手续。

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义利里边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360 000元,增值税61 2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5 8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

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8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50件,价款125 000元,增值税16 25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5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

1.企业采用代销、寄销、赊销方式销售商品的款项,不得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

售给某企业甲产品200件,每件售价100元,销项税额3 4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31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F公司销售甲产品10件,价款25 000元,增值税3 250元,成本15 0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元,尚未办妥托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