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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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 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9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16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在A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汁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B.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3年)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不承担责任D.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