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相关规定,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 (57) M.A.90 B.100 C.650 D.2000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相关规定,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 (57) M.A.90 B.100 C.650 D.2000
相关考题:
57、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