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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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A.39448B.39508C.39814D.3987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共有()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A.17B.18C.19D.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0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