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台千斤顶同时作业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2倍;要有专人指挥,使起升或下降同步进行。相邻两台千斤顶之间要支撑木块,保证间隔以防滑动。()

数台千斤顶同时作业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2倍;要有专人指挥,使起升或下降同步进行。相邻两台千斤顶之间要支撑木块,保证间隔以防滑动。()


相关考题: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 A.一倍B.一倍半C.两倍

数台千斤顶同时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同起同落,保持重物平衡,防止发生倾倒事故,各项承载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用两台起重机合吊一个物件时,应使载荷均匀,起升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吊或降落(同步)。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并要在技术负责人监督下有专人指挥。 A、70%B、80%C、90%

下列选项中,符合两台及多台千斤顶合抬一重物使用要求的有()。 A、宜选用同一规格、型号的千斤顶B、顶升作业时,应受力均匀,顶点布置合理,力矩对称C、设专人指挥和监护D、发现上升不一致时,应及时调整重物水平

使用千斤顶作业时,()。A.千斤顶下部放在坚实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顶部与重物之间为防止滑动应垫硬木B.千斤顶下部放在坚实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顶部顶重物开始顶升C.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联合使用千斤顶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计算荷载D.几台千斤顶联合使用时,必须设置同步升降装置

当几台千斤顶联合顶升设备时,每台千斤顶的起重能力不得小于其计算载荷的1.2倍,以防止不同步造成个别千斤顶超载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17.3 起重工器具17.3.1 钢丝绳17.3.1.1 钢丝绳应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无技术数据时,应进行单丝破断力试验。17.3.1.2 钢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及配合滑轮的直径应不小于表19的规定。17.3.1.3 钢丝绳应定期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有表20内的断丝根数者。b)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c)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d)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弯折。e)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f)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17.3.1.4 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不准正反交叉设置;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数量应符合表21的规定。17.3.1.5 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新插接的钢丝绳套应作125%允许负荷的抽样试验。17.3.1.6 通过滑轮及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滑轮、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遵守下列规定:起重滑车:机械驱动时不应小于11;人力驱动时不应小于10。17.3.2 千斤顶17.3.2.1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螺旋式千斤顶或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或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禁止使用。17.3.2.2 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17.3.2.3 禁止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17.3.2.4 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17.3.2.5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17.3.2.6 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式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3/4。17.3.2.7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17.3.2.8 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

用多个千斤顶联合顶升混凝土构件时,除应设置()外,每个千斤顶的起重能力不能小于计算荷载的1.2倍。A同步升降装置B横向装置C顶升装置D拉结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