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A邮政服务B电信服务C现代服务D生活服务E金融服务

提供()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现代服务

D生活服务

E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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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哪项不属于四项服务?() A邮政服务B电信服务C现代服务D金融服务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的纳税人。 A.10%;B.20%;C.30%;D.50%;

下列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表述错误的是(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B.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抵减D.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B.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2%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C.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D.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减前的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清零,不能结转下期抵减

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的有( )。 A.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B.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30%的纳税人C.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D.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下列纳税人中符合加计抵减情形的有( )。A.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B.提供电信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C.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D.提供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E.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下列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表述错误的是(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B.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抵减D.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下列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表述错误的是(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B.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抵减D.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下列关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错误的是( )。A.提供邮政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B.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D.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