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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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33~34 题: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第 33 题 对于造纸厂撤销《规定》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A.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的制定机关节约用水办公室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B.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应以批准机关为被告C.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应当受理,因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予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应当解决的法律争议

刘某系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2009年到广州市白云区打工。2010年刘某因有嫖妓行为被广州市某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在拘留过程中,刘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刘某的父亲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问:(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受案范围?为什么?(2)刘的父亲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吗?为什么?(3)如果刘的父亲能提起行政诉讼,他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查看材料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下列案件,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李某不服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的B.李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C.房屋征收部门以李某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D.郭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