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A. 10%B. 20%C. 33%D. 50%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A. 10%
B. 20%
C. 33%
D. 50%
相关考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A.3B.5C.7D.1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A.全部股东表决权5%P以上B.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C.全部股东表决权20%以上D.全部股东表决权30%以上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A.30%B.20%C.10%D.5%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A:30%B:10%C:5%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