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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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结构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的名例律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部分,最早来源于《法经》的“杂法”,其作用是“具其加减”。B、《魏律》把“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晋律》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把“刑名律”和“法例律”分别置于法典的第一篇和第二篇。C、北齐时在法典的修订过程中,把刑名和法例合为一篇,从此中国后世封建法典中的“名例律”就形成了。D、《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为12篇,第一篇都为名例律。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B.《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中国古代成文法典中的总则“名例律”自()中正式形成。A.曹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该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