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于2009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1年6月10日赵东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 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赵东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赵东于2009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1年6月10日赵东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 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赵东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

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相关考题:

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超过约定的期限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赵东于2002年lo月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人身保险30年期l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04年6月10日赵东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赵东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李某于2009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某简易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费于每月15日交付。保险合同未对宽限期作出约定。2010年3月15日,李某如期交付了保险费,但之后李某被派往杭州工作,未交付4月份的保险费,5月10日,李某在杭州意外落水身亡,其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则保险公司( )。A.不应赔付,因为李某未交保险费B.应当赔付,尽管李某未交4月份的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应当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C.应当赔付,尽管李某未交4月份的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应当给予其60天的宽限期D.不应赔付,因为李某是在杭州身亡的

2013年7月,魏某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期限为30年,约定每月10日分期交付保险费。2015年6月10日,魏某因出国未按期交付保险费,8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A.保险人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B.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C.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D.保险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秦某于2009年4月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该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每月12日交付保险费,在已经交付了几期保险费后,2010年4月12日,秦某没有交付保险费,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假如保险公司未催告秦某交付保险费,秦某也一直未交保险费,2010年5月16日,保险公司发现秦某在投保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则保险人可以于3日内解除保险合同。()

2009年10月,李某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了30年期人身保险1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1年6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因遇车祸意外身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仍应支付约定的保险金,但是应该扣除未缴纳的保费B.因李某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C.李某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李某于2010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2年6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同年8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A:李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C: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以下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投保人于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B: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C: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9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D: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李某于 1995 年 11 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 30 年期 10 份,约定保险费每月 10 日分期交付。 1997 年 7 月 10 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 8 月 10 日仍未交付。 9 月 5 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A.因超过宽限期限而拒绝给付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解险合同C.虽未交足2 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因合同成立不足2 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