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何为“揭开公司面纱”。
试论述何为“揭开公司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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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公司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掏空子公司的资产时,股东可以采取的措施是()。A:揭开公司面纱,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只能要求子公司承担责任C:自认倒霉D:要求母公司在子公司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从“揭开公司面纱”看公司法的立法宗旨 “揭开公司面纱”非常形象,将公司这个遮挡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面纱揭开,由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的意义何在?公司法到底在保护谁的合法权益?
当出现由于母公司的责任造成子公司丧失对外偿付能力或履行义务的能力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有时会允许“揭开公司面纱”, 即按照“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理论, 由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责任。可见,“揭开公司面纱” 理论是对传统公司法“独立法律主体承担独立责任”理论的否定。√还是×
2、下面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错误的论述有()A.公司人格否认无需通过公司注销登记完成B.在2005年10月《公司法》修改之前,我国实践中已存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C.公司人格否认须具备股东出资不实和逃避债务两项要件D.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国家也被称为“揭开(或刺破)公司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