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外购烟叶生产雪茄烟和烟丝,200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1000000元,支付运费12000元,装卸费11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2)将上述购买烟叶中的(成本为300000元)一部分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2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3)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50%出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000元;另外本月收购烟叶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 )元。A.172440B.173440C.174440D.175440
某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外购烟叶生产雪茄烟和烟丝,200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1000000元,支付运费12000元,装卸费11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
(2)将上述购买烟叶中的(成本为300000元)一部分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2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
(3)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50%出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000元;另外
本月收购烟叶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 )元。
A.172440
B.173440
C.174440
D.175440
相关考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 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 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2) 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 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3) 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 牌卷烟。(4) 本且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5) 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6) 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45.61B.51.42C.56.57D.57.55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4)甲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A.161.57B.168.07C.207.07D.160.79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3)甲卷烟厂受托加工雪茄烟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11.81B.9C.7.56D.12.39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甲卷烟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A.702.7B.695.5C.731D.723.8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卷烟厂针对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A.3.39B.3.69C.4.05D.3.65
共用题干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 )万元。A、199.50B、200.00C、283.00D、293.50
共用题干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A、354.85B、372.85C、375.84D、421.88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及雪茄烟,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35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50万元,进口消费税165万元,进口烟丝的增值税71.5万元。(2)2020年3月外购的烟丝管理不善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1.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2.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共用题干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A、86.50B、173.02C、176.42D、2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