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峰高法定量时,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A. 0.3 ~0.7B. 1.5C.2.0%D.0.1%E. 0. 95 ~1. 05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
用峰高法定量时,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A.0.3~0.7B.1.5C.≤2.0%D.≤0.1%E.0.95~1.05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韵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
在气相色谱法中,除另有规定外,拖尾因子应为A、0.3B、0.95~1.05C、1.5D、6E、10
A.0.3B.0.95~1.05C.1.5D.6E.10在气相色谱法中,除另有规定外,拖尾因子应为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A.0.3~0.7B.>15C.≤2.0%D.≤0.1%E.0.95~1.05用峰高法定量时,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
用峰高法定量时,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A.0.3~0.7B.>1.5C.≤2.0%D.≤0.1%E.0.95~1.05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A.0.3~0.7B.>1.5C.≤2.0%D.≤0.1%E.0.95~1.05用峰高法定量时,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
在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试验中,除另有规定外用峰髙法定量时,对拖尾因子的要求是A. 0. 3~0.7 B. >1.5C. ≤2.0% D. ≤0. 1%E. 0.95~1.05
除另有规定外,峰高法定量时拖尾因子应()A.0.5~1.5B.大于1.5C.0.95~1.05D.小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