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天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多小股东邀请律师王某为其讲解该项制度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的以下讲解哪些是错误的?A. 只要在诉讼前连续180 日持股,任何一名股东均可提起代表诉讼B.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代表诉讼可由股东直接提起,但应在起诉后15 日内通知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C.股东代表诉讼的对象只能是侵犯公司利益的公司以外的主体D.股东代表诉讼所获收益一半归公司,一半归提起诉讼的股东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天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多小股东邀请律师王某为其讲解该项制度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的以下讲解哪些是错误的?
A. 只要在诉讼前连续180 日持股,任何一名股东均可提起代表诉讼
B.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代表诉讼可由股东直接提起,但应在起诉后15 日内通知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
C.股东代表诉讼的对象只能是侵犯公司利益的公司以外的主体
D.股东代表诉讼所获收益一半归公司,一半归提起诉讼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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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如下论述,错误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需要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股东大会提起诉讼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为共同原告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A.只要是公司股东,都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起诉讼 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原告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某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李某为了公司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李某诉讼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该诉讼的原告应为公司B.该诉讼若得到支持,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C.李某应以公司名义进行股东代表诉讼D.李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故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 %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与其妻子串通一致,骗取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以高出市场价3倍的价格从其妻子控制的乙公司购进一台设备,严重损害甲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以王某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起诉请求王某赔偿,王某有权以经过股东会同意为由提出抗辩C.如果甲公司不起诉王某,甲公司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甲公司不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甲公司的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