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出现()情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A、精神病患者乘车且无人员陪同或者监护B、行车过程中要求出租车驾驶员改变行车线路的C、醉酒者乘车且无人员陪同或者监护

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出现()情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

  • A、精神病患者乘车且无人员陪同或者监护
  • B、行车过程中要求出租车驾驶员改变行车线路的
  • C、醉酒者乘车且无人员陪同或者监护

相关考题: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由驾驶员垫资的方式购买客运出租汽车。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整顿,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十五日至三十日。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整顿,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A、十五日以内B、十五日至三十日C、一周D、三十日以内

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方式中下列哪项不正确()。A、招手租乘B、电话预约C、跨区定线营运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扣4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的,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扣3分。A、不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服务证件B、不服从交通执法人员管理C、用语不文明D、不遵守站点上下客规定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取得()后方可上岗。A、出租汽车经营资格B、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C、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

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更新车辆的,应当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汽车座垫套或座垫套不整洁的,扣2分。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因运送乘客而产生的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由()承担。A、乘客B、出租车驾驶员C、出租车公司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出租汽车进行检测,并由()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审验。A、机动车检测机构B、出租汽车管理机构C、公安交警部门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交给()。A、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B、接班驾驶员C、自己保管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其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A、由原许可机关注销B、自行销毁C、转让符合条件的驾驶员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客运是指使用7座以下小型客车,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营运车辆标准和机动车尾气排放要求,并经检测合格。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可以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侮辱、殴打乘客或管理人员,侵占乘客遗留物的,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驾驶员被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自被吊销服务资格证之日起()年内不得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A、一B、二C、三D、四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一年内2次以上被暂停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无故拒载乘客,但在顺路的前提下,驾驶员可自主搭乘其他乘客。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容车貌未达标的出租汽车营运的,扣2分。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

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具体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年。A、5B、6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