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检定,不得擅自关闭。车辆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的动态监控。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检定,不得擅自关闭。车辆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的动态监控。


相关考题: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应当按规定参加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复核。复核合格的方可继续营运。A、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B、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C、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D、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

出租汽车车内须按照规定放置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醉酒者搭乘客运出租汽车无人员陪同,驾驶员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拒绝或者中止服务。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取得()后方可上岗。A、出租汽车经营资格B、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C、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并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A、职业等级证B、从业资格证C、上岗证

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如何处理?

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应当符合().A、符合本市规定的车型、技术等级、排气量、环保要求,车辆技术性能完好B、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色度和标识管理规定,车身明显部位按规定设置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C、按照规定安装、配备、使用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及空车待租标志、专用座套、电子真伪识别装置、营运服务数据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和GPS终端,并保持完好、有效.D、车容整洁,营运标志完好、证牌齐全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驾驶员应当在()小时内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A、12B、24C、36D、48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老江酒后驾驶客运出租汽车被行政执法人员查获,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吊销了老江的《从业资格证》,老江还面临()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处罚。A、三年B、五年C、十年D、终身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应当具备()。A、有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B、有符合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车辆C、有取得驾驶客运出租汽车资格的驾驶员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须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IC卡刷卡器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A、标志牌B、标志灯C、计价器D、卫星定位装置

客运出租汽车车辆应当按规定安装、配备、使用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出租汽车顶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价器及空车待租标志,专用座套,车载GPS终端,并保持完好、有效。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A、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B、不得故意破坏设施设备C、不得在车厢内吸烟D、载客运行时不得操作手机、饮食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营运的,扣10分。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江因驾驶专用标志不齐全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时,被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挡获,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小江将被并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A、一B、二C、三D、四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的,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将被扣()。A、1分B、3分C、5分D、10分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小吴在客运站内下车强迫乘客组合租车,被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小吴将面临扣10分的处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应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旅客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保障其正常运行。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费,并主动出具车票,不得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