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出租车时向车外抛物、吐痰的,一次扣3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1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GPS设施及线路。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10分B、扣5分C、扣3分D、扣1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将巡游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车主签订聘用服务合同未在所属的公司备案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车内工作台上物品摆放杂乱的,一次扣3分。
乘客携带行李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协助乘客开启和关闭行李箱取放行李的,一次扣3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对濮阳市名胜古迹、主要旅游景点不熟悉的,一次扣3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出租车时利用电台聊天或语言不文明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时发现计价器有故障,必须终止运营,将计价器送往有资质的相关部门维修。
巡游出租汽车在汽车站、火车站等营业区,不按规定排队载客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着装不整洁、有异味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出租车时拨打手机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出租车时遇到伤残孕病老等行动不便的乘客未帮扶乘客的,一次扣5分。
巡游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配备的()组织回收处置进行。A、运营标志B、专用设备C、运营标志和专用设备D、运营标志或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