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作用,把应当由政府负责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A、市场机制B、宏观调控C、社会监管D、法律机制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作用,把应当由政府负责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 A、市场机制
- B、宏观调控
- C、社会监管
- D、法律机制
相关考题: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修订)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政府购买服务公告或公示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或者公告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购买内容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会同社会组织、企业等服务供应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建立服务供应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并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购买主体和财政有关部门应及时对服务供应机构提出的所有询问、质疑和投诉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