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会同社会组织、企业等服务供应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建立服务供应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并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会同社会组织、企业等服务供应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建立服务供应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并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相关考题: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修订)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要放宽市场准入,使购买服务逐步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式。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政府购买服务公告或公示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或者公告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购买内容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包括()。A、基本公共服务B、社会管理性服务C、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D、技术性服务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应当做好购买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时,应当确认涉及的财政支出已在年度预算或中期财政规划中足额安排。A、采购主体B、承接主体C、购买主体D、财政部门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承接主体可按照规定将服务项目交由转包给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绩效评价指标采用应当遵循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公开择优,以人定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的原则。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购买主体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可以建立由承接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和支出标准体系。A、购买主体B、承接主体C、行政主管部门D、财政部门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活动。A、购买主体B、承接主体C、行政机关D、事业单位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财政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上公告。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监督。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购买主体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等领域的公共服务。A、行业规范B、社会治理C、行业管理D、公益慈善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停止拨付资金,不再恢复项目实施。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承接主体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时,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合规性管理,相关合同在购买内容和期限等方面必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单独建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和支出标准体系。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购买事项应当()。A、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行B、购买成本应当合理C、一般应当低于政府直接提供成本D、购买服务效益应当便于衡量和评价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在购买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购买主体和财政有关部门应及时对服务供应机构提出的所有询问、质疑和投诉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