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共有七章()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共有七章()条。
相关考题: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县道、乡道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米的土地为县道、乡道用地范围。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按照()管理。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同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种。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性事责任()A、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B、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职责的;C、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招标而未招标的;D、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监管失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E、农村公路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F、截留、侵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主要来源()A、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B、成品油价格及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C、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D、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建设、养护的资金。E、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陆域资源开发权等运作方式凑集的资金。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为: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和建筑物边缘间距县道不少于()米,乡道不少于()米、村道不少于()米,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共分七章,分别是:总则、()和管理、管理和保护、法律责任、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