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与合格证、进口凭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退办。

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与合格证、进口凭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退办。


相关考题: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有关标准。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由非封闭式货车改装、虽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的汽车,按照GB7258-2017的规定属于货车。

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A、变更车身颜色B、变更使用性质C、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D、更换车身或车架

查验整备质量时,应采用具备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测得的整备质量,并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凭证和技术资料记载的数值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所有检验项目应一次检验完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但无法继续进行检验的项目除外。

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业务时,不审查()。A、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B、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C、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D、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机动车时应通过视频录像或拍摄照片等方式记录查验过程,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传关键项目查验照片(或视频)和查验结果。

对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摩托车和所有(),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无检验异常情况预警和报警提示时,可先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A、小型、微型载客汽车B、7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C、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D、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及7座和7座以上的除外)

对于机动车转出后尚未办理转入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更换了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A、由转出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B、不予办理转入C、由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D、只办理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