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下列有关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B、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C、由于合同中未确定违约金数额,因此,违约金数额由法官确定D、日丽公司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少E、违约金可以和定金一并适用

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下列有关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B、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C、由于合同中未确定违约金数额,因此,违约金数额由法官确定
  • D、日丽公司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少
  • E、违约金可以和定金一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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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于1998年9月1日入职某大学幼儿园任幼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7年11月27日,小丽等员工被告知,从2008年1月1日起,他们将与该园选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两年或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要求他们签名确认是否愿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直至2008年1月22日,幼儿园才将劳务派遣合同交给小丽,小丽表示不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求仍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能就此协商一致。请问:幼儿园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明耀公司经工商局登记依法成立,核准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特种灯泡,广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2004年5月,该公司的股东单位之一东方公司职员杨某知道山东泰安公司有一批三合板待销,同时得知保丽板厂急需三合板。后明耀公司中方股东单位的会计刘某、黄某、张某,以明耀公司的名义持公司公章分别与山东泰安公司和保丽板厂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同保丽板厂约定:预付定金到位后25天内交货,以汇票结算。保丽板厂先预付定金30万元,货到付余款。如有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金3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004年6月22日。合同签订后,加盖明耀公司的公章。后黄某发现山东无货,遂通知保丽板厂该情况,望其见谅,并将30万元定金交还给保丽板厂。保丽板厂拒收30万元汇票,并于2004年6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1.明耀公司和山东泰安公司、保丽板厂超越其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刘某、黄某、张某属于明耀公司股东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以明耀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能否产生对外效力,明耀公司是否应对其行为负责?3.保丽板厂在要求明耀公司赔偿时,能否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支付赔偿金?4.该案中明耀公司的违约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008年8 月小丽应聘在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任设计师助理,劳动合同的期限是1年。2009年8 月28 日,小丽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1年,但合同的用人单位却是“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此后小丽得知,2008年1月1 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丽还了解到,“实业公司”和“贸易公司”的老板是同一个人,他注册“贸易公司”的目的就是用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只要员工每年在这两家公司之间轮换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就永远签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1)《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2)该公司的作法能达到避免与员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节合同的目的吗?

美美服装厂与丽丽商城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先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供货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美美服装厂首先向约定的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丽丽商城却向某法院起诉。 问:某法院是否受理丽丽商城的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丽是某合资公司的公关部经理,1997年1月被招聘到该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丽的职务为公关部经理,月薪2000元人民币等内容。1999年8月,公司得知李丽怀孕后,即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李丽的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本案最后的处理应是( )。A.田光、李丽、张梁重新分割股权B.田光、李丽应当平均分割公司财产C.田光、李丽应当平均分割由其二人所有的公司财产D.田光、李丽、张梁各得公司财产的1/3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2008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2009年1月10日供货,甲公司经验收合格后付款。2008年l2月底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依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可行使( )。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5台设备,同时,合同约定,在该5台设备中,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3台,向丙公司供货2台。结果,甲公司在履约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向丙公司供货,丙公司也因此遭受损失。在此合同纠纷中,应( )。

王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假如她于2009年11月1日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单2天后成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投保时,王丽故意隐瞒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事实,2011年12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事实,有权解除合同②投保时,王丽因过失未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事实。2010年3月1日,保险公司得知王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3月10日,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③投保时,王丽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该情况,仍然与王丽签订了保险合同,则保险公司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该保险合同④投保时,王丽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该情况,仍然与王丽签订了保险合同,则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2年内可以此为由解除该保险合同A.①②B.②③C.①②③D.①②④

下列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A.某房地产公司聘请小丽担任销售员,但直到小丽入职2个月公司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B.某纸盒厂招用了一批不满16岁的初中毕业生从事粘包装盒的工作C.某设汁公司聘请小王担任设计员,与其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1年D.小李在试用期内发现自己不喜欢这项工作,于是通知单位解除合同,3日后就不来上班了

买方甲公司与卖方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将甲公司所购买的部分货物直接运至丙公司。对于前述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合同主体不变,仍为甲、乙两公司B.合同主体改变,加入了丙公司C.由乙公司向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D.丙公司认为乙公司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可直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E.丙公司认为乙公司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由甲公司按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小丽5月20日向某公司投递简历,该公司通知小丽已经录用,并让小丽6月5日前往上班,当月领工资2000元。该公司7月15日与小丽订签劳动合同。请问小丽与该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时间是()A、5月20日B、6月5日C、6月30日D、7月15日

刘丽热情开朗、活泼大方、张珍沉稳冷静、性格内向、两人是好朋友,分别在两家公司任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一次相聚,张珍谈到自己未干出多少业绩时,刘丽为证明自己业绩突出,便随口讲出:“单是今天上午,我代表公司签订的意向合同书,就有百万元利润。”过了两天,当刘丽代表公司去签订正式合同时,对方却踪影全无。事后才知道,张珍所在公司已经抢先一步大幅让利与对方签订了贸易合同。刘丽再也笑不出来,总想不通,自己万般努力因何泡汤,公司也损失百万之巨。案例反映了一个怎样的事实,作为秘书应该怎么做好工作?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而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王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假如她于2009年11月1日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单2天后成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投保时,王丽故意隐瞒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事实,2011年12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事实,有权解除合同 ②投保时,王丽因过失未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事实。2010年3月1日,保险公司得知王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3月10日,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 ③投保时,王丽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该情况,仍然与王丽签订了保险合同,则保险公司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该保险合同 ④投保时,王丽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该情况,仍然与王丽签订了保险合同,则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2年内可以此为由解除该保险合同A、①②B、②③C、①②③D、①②④

多选题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若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约定,日丽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则下列有关该批钢材的风险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有()。A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则货物的风险自日丽公司将货物运至交付地点时转移给风和公司B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则货物的风险自日丽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风和公司C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未约定交付地点,且货物需要运输的,则货物的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风和公司D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风和公司不得要求日丽公司就货物不符合约定承担违约责任E若风和公司、日丽公司约定了交付地点,货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风和公司发现货物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领,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日丽公司承担

多选题买方甲公司与卖方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将甲公司所购买的部分货物直接运至丙公司。对于前述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合同主体不变,仍为甲乙两公司B合同主体改变,加入了丙公司C由乙公司向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D丙公司认为乙公司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可直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E丙公司认为乙公司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由甲公司按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小丽5月20日向某公司投递简历,该公司通知小丽已经录用,并让小丽6月5日前往上班,当月领工资2000元。该公司7月15日与小丽订签劳动合同。请问小丽与该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时间是()A5月20日B6月5日C6月30日D7月15日

多选题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B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C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法院D协议管辖可选择任何法院,没有限制E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形式选择管辖法院

多选题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如果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日丽公司不能按时供应货物()。A是不可抗力B属于违约行为C风和公司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D不需要承担责任E风和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批机器设备,由乙公司指定其子公司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的子公司丁公司供货,但是丙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丁公司提供货物。关于此供货合同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乙公司应当向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丙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多选题风和公司与日丽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日丽公司在1个月内向风和公司提供一级钢材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日丽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风和公司支付总货款的0.1%作为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日丽公司在2个月后才向风和公司交付了100吨钢材,风和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钢材,而是二级钢材,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日丽公司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日丽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钢材。但是日丽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已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钢材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风和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钢材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钢材。风和公司坚持让日丽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风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日丽公司支付违约金并重新履行合同。日丽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下列有关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B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C由于合同中未确定违约金数额,因此,违约金数额由法官确定D日丽公司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少E违约金可以和定金一并适用

问答题2009年10月,北京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签订了购买100台彩电的合同。深圳公司先提供50台彩电后,北京公司检验认定质量不合格予以退货,但50台彩电货款已付。深圳公司自知本公司提供合乎要求的产品已属于不可能,就向北京的公司提议,邀请青岛某公司供货,货款由北京公司汇付青岛公司账户。 北京公司与青岛公司均表示没有异议,双方虽然曾经约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双方终未签订书面合同。3个月后,青岛公司如期完成供货,质量经过北京公司检验合格并收货。但北京公司将货款汇付青岛公司指定的账户时,扣除了支付给深圳公司的50台不合格彩电的货款。青岛公司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该部分货款。北京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与青岛公司没有书面合同关系,订购彩电合同是与深圳公司签订的,只是代深圳公司支付货款,因此,有权减除支付给深圳公司的货物的价款。青岛公司律师认为,北京公司、深圳公司、青岛公司三方在深圳公司供货有困难时,约定由青岛公司履行供货义务,这一约定与北京公司与深圳公司的前合同没有关系,虽然这一约定未以书面形式确定,但青岛公司如期完成供货,而且北京公司也已验收。因此,北京公司应该按约定付足贷款。北京公司与深圳公司关于前50台彩电的债务与青岛公司无关,北京公司私扣贷款是违约的。北京公司与青岛公司之间没有按照约定的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能否成立?

问答题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题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问答题李丽是某合资公司的公关部经理,1997年1月被招聘到该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丽的职务为公关部经理,月薪2000元人民币等内容。1999年8月,公司得知李丽怀孕后,即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李丽的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劳动保障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