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女士刚生下孩子一个多月,却发现了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 )。A张女士的老公B张女士C有钱的一方D工作稳定的一方
单选题
张女士刚生下孩子一个多月,却发现了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 )。
A
张女士的老公
B
张女士
C
有钱的一方
D
工作稳定的一方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张女士刚生下小宋宗一个多月,却发现了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儿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 )。A.张女士的老公B.张女士 C.有钱的一方 D.工作稳定的一方
赵女士由于意外落下残疾,没有了收入,老公不但不好好照顾,还和别的女人租住到一起。开始时其老公每月还给一定的抚养费,自赵女士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其老公不再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半年后宣布两人离婚。对于抚养费法院应该( )判决。A.虽然双方已没有感情,但由于赵女士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应该继续支付B.由于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已离婚,其老公自提出离婚之日起可以不再支付C.虽然双方没有了感情,但其老公仍应支付离婚前半年的抚养费D.是否支付抚养费法律无法强制执行,只能靠道德约束
方女士刚生下小宝宝一个多月,却发现了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儿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 )。A.方女士的老公B.方女士C.有钱的一方D.工作稳定的一方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6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7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10年4月做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10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张女士刚生下小宝宝一个月,却发现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于儿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 A、有钱的一方B、工作稳定的一方C、张女士的老公D、张女士
夫妻财产约定将双方共有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是离婚登记时,双方却按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该房产分割平分。后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夫妻财产约定重新分割该房产,女方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1980年6月,江国明与张淑勤在双方父母包办下登记结婚。1982年10月,张生下一男孩。江性情暴躁,夫权思想严重,经常打骂虐待妻子。为了孩子,张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江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张无奈,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张见离婚无望,于1988年带看孩子离家出走,来到西北某市。由于长期劳累,张晕倒在路上,后经单身青年李长顺搭救,恢复过来。张慌称丈夫已死,并表达了感谢之情。李长顺出于同情将母子二人带回自己单往,后来两人产生了感情,遂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感情很好。后江国明打听到张的下落,便打算领张回去。张坚决不回。于是江来到法院,控告张、李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赵女士由于意外落下残疾,没有了收入,老公不但不好好照顾,还和别的女人租住在了一起。开始时其老公每月还给一定的抚养费,自赵女士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其老公不再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半年后宣布俩人离婚。对于抚养费法院应该判决如下。虽然没有了感情,但其老公仍应支付离婚前半年的抚养费。
在离婚导致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内,抚养权原则上属于女方B、抚养金的负担数额和负担期限原则上由法院判决C、如果抚养金数额经协议确定,则子女不能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定数额的要求D、如果在抚养问题上和双方发生争执,则法院将会根据原夫妻的利益情况判决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
问答题夫妻财产约定将双方共有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是离婚登记时,双方却按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该房产分割平分。后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夫妻财产约定重新分割该房产,女方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问答题张某与王某是表兄妹关系,自小青梅竹马,长大后双方彼此真心相爱。2009年双方都向各自父母提出结婚请求,遭到反对后,二人竞要自绝于人世。双方父母无奈,只得默许。2010年他们隐瞒近亲关系后,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了解近亲结婚的危害后,双方约定不要孩子,如果想要就收养孤儿。不料避孕失败,2012年王某怀上孩子,由于王某身体不好,医生建议不宜手术,双方也想要孩子,就把孩子生了下来。未料孩子出生不久就患病去世,王某受刺激过度患上精神分裂症,张某花费大量金钱也没有将王某治好。张某父母劝他们离婚,对此王某父母也予以理解,表示只要他们愿意,并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离婚。但是张某却不愿意,仍然要维持现状。张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何谓无效婚姻?张某与王某的结合是否为无效婚姻? (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如张某得知其父母提起诉讼,以死相逼,其父母无奈,于是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
单选题赵女士由于意外落下残疾,没有了收入,老公不但不好好照顾,还和别的女人租住到一起。开始时其老公每月还给一定的扶养费,自赵女士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后,其老公不再支付扶养费,法院在半年后宣布两人离婚。对于扶养费法院应该( )判决。A虽然双方已没有感情,但由于赵女士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应该继续支付B由于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已离婚,其老公自提出离婚之日起可以不再支付C虽然双方没有了感情,但其老公仍应支付离婚前半年的扶养费D支不支扶养费法律无法强制执行,只能靠道德约束
多选题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A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B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C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单选题张女士刚生下小宝宝一个月,却发现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于儿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A有钱的一方B工作稳定的一方C张女士的老公D张女士
单选题张女士刚生下小宝宝一个多月,却发现了老公出轨的迹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对儿子的抚养权上,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判给()。A张女士的老公B张女士C有钱的一方D工作稳定的一方
单选题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妻乙离婚,诉讼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乙在去法院签收调解书的途中意外死亡,甲有无权利继承乙的财产?()A有继承权,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B无继承权,因为他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C无继承权,虽然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但因为是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D有继承权,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须经法院判决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问答题李玲是某厂女工,于1995年与工人刘军结婚。1996年生有一子刘行,1997年3月,刘军因犯强奸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年7月李玲向法院起诉,以刘军犯强奸罪,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离婚,并请求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刘军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在其服刑期间由他的父母代为抚养。经审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刘行由李玲抚养。2003年12月,李玲因担心刘行与其共同生活会影响她再婚,故未与刘军商议便自作主张将儿子送给张良收养。张良将刘行收养后为孩子改名上户口后就迁居外地。刘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告诉了正在服刑的刘军,刘军表示他不同意送养儿子。于是刘军便委托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收养无效,并请求变更儿子刘行的抚养关系而改为归刘军抚养,在刘军服刑期间暂由其父母代为抚养,刘军的父母也表示愿意代为抚养孙子刘行。刘军提出变更其子刘行抚养权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