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林某死前立下遗嘱,自己的一半财产权归妻子李某所有,对于遗嘱中“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林某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指为母亲应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妻子李某则认为,房子是其与丈夫林某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妻子李某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B林某遗嘱存在歧义,故存在违法情形C遗嘱中林某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进行文义解释D妻子李某与子女之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单选题
林某死前立下遗嘱,自己的一半财产权归妻子李某所有,对于遗嘱中“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林某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指为母亲应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妻子李某则认为,房子是其与丈夫林某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妻子李某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B
林某遗嘱存在歧义,故存在违法情形
C
遗嘱中林某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进行文义解释
D
妻子李某与子女之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参考解析
解析:
A项,“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定者的目的或意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应当是按照立遗嘱人林某的意图来解释,因林某已去世,妻子李某和子女对遗嘱的解释都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
B项,林某遗嘱中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
C项,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的方法,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
D项,所谓正式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A项,“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定者的目的或意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应当是按照立遗嘱人林某的意图来解释,因林某已去世,妻子李某和子女对遗嘱的解释都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
B项,林某遗嘱中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
C项,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的方法,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
D项,所谓正式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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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A.由甲全部继承B.由乙全部继承C.由甲乙各继承一半D.甲继承多半乙继承少半
林某有1女,但一直很少来往。1998年林某与同村的李某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林的房产死后归李某。2002年林某病故。林某之女以李某所尽的抚养义务少而分得的房产多(8间砖房)为由,要求分房3间,还要求拿出一份林某的自书遗嘱(经查证属实)确认女儿可以分得房子3间。李某因此起诉。下列意见你认为合法的是()。A.按照遗嘱办理B.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C.调解方式,林某之女分得1~2间D.判决林某之女补偿李某5年抚养费,房屋归林某之女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张某,年近8旬,请朋友王某代书一份遗嘱。遗嘱规定,自己死后遗产6000元中的一半赠给原工作单位,另一半留给独生子。遗嘱有朋友王某的签名及代书的年月日,经查张某无其他法定继承人。这一遗嘱有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7年1月,李某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设立遗嘱一,内容为死后将其所有的房屋等全部遗产留给侄子蒋某;2017年3月,李某在家拟定书面遗嘱二,内容为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其子李甲;2017年4月,李某将其所有房屋出卖给孙某,并办理过户登记。2017年5月,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所有遗产归蒋某所有B.因遗嘱一为公证遗嘱,故李某与孙某的房屋买卖无效C.对于李某遗产的处理,应当以遗嘱二为准D.李某的遗产应当由蒋某和李甲平分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 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声称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 )。①代位继承②遗嘱继承③法定继承④遗赠A.①③B.③④C.①②D.①②③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生成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Ⅰ.代位继承Ⅱ.遗嘱继承Ⅲ.法定继承Ⅳ.遗赠 A、Ⅰ、Ⅱ、ⅢB、Ⅰ、ⅢC、Ⅰ、ⅡD、Ⅲ、Ⅳ
甲在2002年6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2004年8月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 )。A.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B.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C.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D.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
以下遗嘱中可能有效的是()。A、严某立下的代书遗嘱,代书人为企业合伙人李某,见证人为李某和另一合伙人B、贾某在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时立下的自书遗嘱C、邢某立下的自书遗嘱,在遗嘱中未将部分财产分配给丧失劳动能力的、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一直由他扶养的继子D、甄某立下的录音遗嘱,在遗嘱中对自己及妻子的全部财产进行分配
下列()遗嘱是有效的。A、李老汉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2岁的外甥和一名医生在场B、李老汉外出旅游遇难,有录音遗嘱,有1名同事在场C、李某有三个孩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孩子代书,妻子作为见证人D、李某在狱中服刑,临死前留下口头遗嘱,其内容由其他三个服刑的犯人证明
李某早年丧偶,他把两子一女抚养长大,并且都参加了工作,也都各自建立了家庭;李某年老多病,想对自己的遗产早做处理,可对如何在三个子女间分配犹豫不决,所以立下数份遗嘱。李某死后,对其遗产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B、如果数份遗嘱中有一份遗嘱是经过公正的,则应以公正遗嘱为准C、如果立有数份公正遗嘱,则以最后所立公正遗嘱为准D、如果所立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所涉及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也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A、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B、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C、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下列( )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C、李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李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E、王某要将自己的财产赠给自己的好友赵某,于是请赵某代自己书写遗嘱,并由赵某的妻子和其已经成年的儿子作为见证人
单选题孙某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已发表作品的著作权赠予好友赵某。孙某去世后,这些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应该是( )。A全部权利由孙某的合法继承人享有B全部权利由赵某和孙某的合法继承人共同享有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归赵某享有,但赵某不享有人身权D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赵某享有,而财产权归孙某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单选题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死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单选题下列()遗嘱是有效的。A李老汉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2岁的外甥和一名医生在场B李老汉外出旅游遇难,有录音遗嘱,有1名同事在场C李某有三个孩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孩子代书,妻子作为见证人D李某在狱中服刑,临死前留下口头遗嘱,其内容由其他三个服刑的犯人证明
多选题周某在妻子亡故后一直单身,多年来由保姆照顾其起居,现周某病危,他准备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周某可以通过自书遗嘱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B必须要经周某的子女同意后才能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C若周某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前的遗嘱自然无效D周某临终前口头承诺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无见证人的情况下,该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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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A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B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C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多选题李某早年丧偶,他把两子一女抚养长大,并且都参加了工作,也都各自建立了家庭;李某年老多病,想对自己的遗产早做处理,可对如何在三个子女间分配犹豫不决,所以立下数份遗嘱。李某死后,对其遗产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B如果数份遗嘱中有一份遗嘱是经过公正的,则应以公正遗嘱为准C如果立有数份公正遗嘱,则以最后所立公正遗嘱为准D如果所立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所涉及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也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单选题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