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种子站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若农科所玉米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卖给种子站5公斤。则该合同()。A属于买卖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已成立B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C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于玉米良种培育成功时成立D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单选题
某种子站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若农科所玉米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卖给种子站5公斤。则该合同()。
A

属于买卖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已成立

B

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C

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于玉米良种培育成功时成立

D

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无力交付蒋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对该音响设备陈某要求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某年春,甲市种子公司玉米种紧缺,李某作为居间人通过多方努力,为甲市种子公司联系到乙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8万公斤。在玉米种子从乙县发运之前,李某要求甲市种子公司给其提取一定的劳务费。甲市种子公司经理刘某提出每公斤可提取劳务费0.1元,李某不同意,要求每公斤提取0.3元。双方协议不成,刘某让李某等种子运来再说,李某同意。甲市种子公司收到运来的玉米种子后,全部卖出,但未给李某劳务费,为此引起纠纷。经查,李某在联系业务过程中花去必要费用15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B.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费用1500元C.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D.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农民刘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减产。经鉴定,这三种种子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 的是( )A.刘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B.刘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C.刘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D.刘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处罚

某年春,甲市种子公司玉米种紧缺,李某作为居间人通过多方努力,为甲市种子公司联系到乙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8万公斤。在玉米种子从乙县发运之前,李某要求甲市种子公司给其提取一定的劳务费。甲市种子公司经理刘某提出每公斤可提取劳务费0.1元,李某不同意,要求每公斤提取0.3元。双方协议不成,刘某让李某等种子运来再说,李某同意。甲市种子公司收到运来的玉米种子后,全部卖出,但未给李某劳务费,为此引起纠纷。经查,李某在联系业务过程中花去必要费用15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B.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也无权要求支付费用1500元 C.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但无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D.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也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某种子站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若农科所玉米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卖给种子站5公斤。则该合同( )。

甲公司与乙研究所合作培育稻谷新品种,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没有约定品种权的归属,新品种培育成功后,品种权应该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

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 A.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B.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 C.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 D.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东方农具厂诉兴隆公司案201 1年1月甲市的兴隆种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与三盛乡种子站签订了供应各种蔬菜种子的合同。合同约定兴隆公司每季度向三盛乡种子站供应适合当季种植的蔬菜种子,而种子站于201 1年年底向兴隆公司支付该年所有种子的价款。同时,为了确保年底能够收到全部价款,兴隆公司要求种子站提供担保,于是与种子站有多年合作关系的A公司在合同上签字,承担保证责任。201 1年6月,兴隆公司又与圣灯乡种子站签订了购买种子的合同。兴隆。公司向圣灯乡种子站提供了其所需的种子后,圣灯乡种子站向其开具了一张支票一,支票上背书只能由兴隆公司作为收款人。2012年2月,兴隆公司想进一批优良的西瓜种子,由于资金不足,便向东方农具厂借款,约定等种子卖出后就立即还钱。但由于甲市的土地不适合种植这种西瓜,结果只有一小部分种子被卖出,兴隆公司因此出现了资金周转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兴隆公司私下将自己对三盛乡种子站的债权及圣灯乡种子站开具的支票全部转让给了利农种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利农公司),并与其约定,由利农公司来清偿自己对东方农具厂的债务。2012年8月,东方农具厂发现兴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后,遂要求其偿还借款。兴隆公司则称已将债务转移给了利农公司,让其去找利农公司。东方农具厂认为该转移债务的行为没有经自己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兴隆公司返还借款。【问题】1.兴隆公司转让支票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2.兴隆公司转移债务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3.种子站是否有义务向利农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4.假设兴隆公司通知了三盛种子站债权转让之事,A公司的保证是否继续有效?5.如果兴隆公司对东方农具厂也享有一个给付金钱的债权,当东方农具厂将对兴隆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圣灯乡种子站后,兴隆公司能否向该种子站主张抵销自己与东方农具厂的债权?6.如果兴隆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将自己合并到第一种子代理公司中,则其对两个种子站的债权以及对东方农具厂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

某农科所选育出一个小麦良种品系,比原品种性能略有提高,该企业在推广销售时,应采用()。A、同一品牌B、新的品牌C、不用品牌D、停止推销

某种子站与某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若农科所玉米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卖给种子站5公斤。则该合同()。A、属于买卖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已成立B、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C、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于玉米良种培育成功时成立D、属于买卖合同,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农民刘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减产.经鉴定,这三种种子属于假良种. 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A、刘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B、刘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C、刘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D、刘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处罚

某县农业局委托该县农业种子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县农业种子站应当以()的名义行使处罚权。A、县农业局B、县农业种子站C、县农业种子站执法队D、县人民政府

2005年8月,省农科院委托太阳种业公司代其销售最新研发的杂交玉米种子,太阳种业公司在李村进行大量宣传,由于宣传到位,李村农民纷纷与其签订合同,购买种子种到自己的地里。太阳种业公司还定期派人进行实地技术指导。眼看收获季节到了,地里种的玉米并未像种业公司宣传的那样,反而不如以前的玉米种子结出的玉米。不少农民本来就不富裕,这下连老本都赔进去了。不少农户开始找农业公司,农业公司也很疑惑。后经专家鉴定,农科院提供的玉米种子并非其所称的种子,而是另一种类似种子,为伪劣种子,所以才导致玉米减产。太阳种业公司将农科院告上法庭,李村村民推选村委会作为代表参加诉讼。在此案中,李村村民能够作为消费者吗?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整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说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倘未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交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乙被丙留置。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问答题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问答题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问答题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问答题某种子公司与某农场签订了一份推广种子合同,合同约定农场收获后给付种子款,合同经某公证处公证。后柬农场以收成不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争执后某公证处应种子公司要求,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此后,种子套司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1)这种合同,公证处应否赋予强制执行力?  (2)此执行申请法院应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