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土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羌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Q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土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羌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Q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做法正确的是( )。A.股东张某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同公司的股东王某,没有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B.股东张某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了自己儿子(原非公司股东),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同意C.股东张某欲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股东的李某,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张某遂转让了股权D.股东张某欲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股东的陈某,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股东仝某提出反对,但拒绝购买该股份。张某遂转让了股权
张三、张四和张五兄弟三人分别出资50 万、70 万、80 万元购买某楼盘的三单元801 房且安装数部空调,3 人约定轮流居住。在张三居住期间,安装在外墙面的空调外机脱落砸伤行人。经查,负责安装空调的某公司安装空调外机的时候放置不当存在安全隐患。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A.张氏兄弟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对行人承担连带责任B.仅仅由张三一人对行人承担赔偿责任C.张氏兄弟即使能够举证是损害由于某公司安装空调不当造成的,仍不可以免责D.行人可以要求张三一人承担责任,张三事后可以向张四、张五追偿相应的份额
关于我国《公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B.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D.劳务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责任有限公司。该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全体股东约定本公司股东分红的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B.本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计数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C.全体股东约定,本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优先确认缴出资的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D.本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 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 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 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 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 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 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 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 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 法》枧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1)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据?(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共用题干 张某为某股本总额为15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和监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设有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可对张某提起诉讼?()A:甲公司为该公司股东,3个月前购入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B:王某,李某,陈某三个自然人已连续200天合计持有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三人联合提起诉讼C:该公司监事会D:该公司监事会成员刘某
以下关于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账簿C.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李某、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李某、张某和赵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D.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钱某、陈某和巍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钱某、陈某和巍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按照1:1:1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今年张某购买了上市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成了该公司的股东。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①张某取得股票后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身份不能改变②张某所获收益是从股票价格的上升中获得的③张某应该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④张某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张军和张明系兄弟,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张军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法院可以按张军撤诉处理B、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法院可以中止诉讼D、法院可终结诉讼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如孙氏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下哪些股东表示同意才能通过决议?()A、甲和乙同意B、乙和丙同意C、甲和丙同意D、全体股东都同意
单选题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女、孙子女,张某生前未市遗嘱,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有A张某的祖父母、父母B张某的子女、孙子女C张某的父母、子女D张某的父母、兄弟
多选题设中国公民张某、李某、王某、邓某4人于1998年7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某出资10万元,李某出资20万元,王某出资20万元,邓某出资50万元。因李某擅长经营,公司章程规定由李某担任董事长。以下( )做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A因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张某、李某、王某、邓某一致同意不设股东会B如公司设立股东会,则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C甲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李某召集和主持D公司成立以后,每次召开股东会,张某都未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故张某不是甲公司股东会的成员E公司成立后,第一次股东会由邓某召集和主持
单选题张军和张明系兄弟,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张军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法院可以按张军撤诉处理B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法院可以中止诉讼D法院可终结诉讼
问答题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 ①现金9.3万元; ②存料91万元; 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 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 ⑤运输设备65万元; 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 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l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 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 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机构。A权力B执行C议事D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