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恒通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6月1日,恒通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则恒通公司在2008年6月1日确认的收入为元。A0B24000C15000D28080
单选题
恒通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6月1日,恒通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则恒通公司在2008年6月1日确认的收入为元。
A
0
B
24000
C
15000
D
28080
参考解析
解析:
因为题目条件告知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因此该委托代销事项与直接销售商品无异,因此应该按照协议价确认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
贷:库存商品15000
借:银行存款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
贷:库存商品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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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1月20日,双方约定:东方公司于12月1日交付远华公司商品500件,总成本为400万元;对方支付东方公司价税共计585万元。当月末,东方公司得知远华公司因履行对外担保义务造成重大财务困难,导致该项约定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为维持良好的企业信誉,东方公司仍按原约定发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代垫运杂费1万元,则东方公司在2012年12月由于该项业务减少的存货为( )万元。A.500B.0C.585D.400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消费税8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52 000B.57 778C.60 000D.59 340
远华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远华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为10%。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远华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远华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3月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远华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4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09年1月1日至4月18日,远华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1月5日。远华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08年购人的—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由于该批产品质量存在—些问题,远华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退货要求,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假定远华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09年1月5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2)1月23日,经法院—审判决,远华公司需要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为1 15万元,支付诉讼费用5万元,远华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已经支付。该项业务是远华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合同约定,远华公司需要在2008年10月销售—批商品给乙公司,但是远华公司到期未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乙公司提起诉讼,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远华公司预计很可能败诉,如果败诉估计赔偿金额为9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当时确认了预计负债100万元。(3)1月30日,远华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为100万元。(4)2月10日,远华公司发现2008年漏记某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180万元,金额较大,该项无形资产用于管理部门。假定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5)2月20日远华公司发现,2008年11月2日,远华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大型设备的销售合同并负责安装,合同规定,远华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两台大型设备,售价为每台500万元,成本为360万元,并负责安装,且安装是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远华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收到丙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的上述款项,设备已发出,预计在2009年5月30日安装完毕。根据税法规定,该事项需要交纳所得税。则远华公司在2008年11月2日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 17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借:主营业务成本 720贷:库存商品 720(6)3月6日,远华公司获知丁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丁公司账款30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远华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丁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7)3月20日,远华公司处置了其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210万元。(8)3月31日,远华公司发现,在2008年12月31日的时候,错误的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8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80万元。(9)4月10日,远华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元。要求:(1)指出远华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2)对于远华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分录;(3)说明远华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设枫叶公司为了赶制服装,将100套服装的加工交给恒通公司完成。后由于该100套服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而与绿岛商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由于该批服装是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恒通公司对绿岛商场承担违约责任B.由于该批服装是枫叶公司委托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枫叶公司和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应由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绿岛商场有权选择枫叶公司或者恒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9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可以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9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17B.90C.105.3D.103.19
传承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年6月1日,传承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为每件75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传承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传承公司在20×2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 )元。A.0B.20 000C.30 000D.28 080
某公司是一个年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左右的生产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可按17%的税率进行抵扣的含税价格大致在85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目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试判别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是否适宜。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元B、17166.67元C、17000元D、17850元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A、52000B、57778C、59000D、5934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60000B、80000C、83400D、854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问答题恒通公司和东大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8年3月1日,恒通公司与东大公司进行资产交换,恒通公司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专利权同东大公司的原材料、固定资产进行交换,恒通公司持有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400万元,已累计摊销的金额1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60万元;东大公司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30万元,同时,恒通公司支付给东大公司的补价为4万元,恒通公司换入原材料、固定资产仍作为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核算,东大公司换入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专利权均作为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 要求: (1)判断本题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计算恒通、东大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2)计算恒通、东大公司换入资产的总成本; (3)计算恒通、东大公司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4)编制恒通、东大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金额用万元表示)
问答题恒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7年的部分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恒通公司与A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商品的总成本为400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总额为60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0元,A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不含增值税),在两个月后收到商品时,再将剩余款项支付。2007年3月1日,发出商品并收到剩余款项。 (2)2007年2月26日,将其生产的甲商品100件销售给B企业,每件售价为800元,每件成本为600元,相关款项未收到。 (3)恒通公司所销售的乙商品每件售价为1000元,每件成本为800元,若客户购买100件(含100件)以上可享有10%的商业折扣。2007年3月10日,恒通公司向C公司销售乙商品150件,当日尚未收取相关款项,双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2007年3月26日,恒通公司收到全部款项。 (4)2007年8月1日,恒通公司委托D公司销售甲商品300件,协议价格为每件800元,成本为每件600元,同时代销协议约定,D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恒通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为40800元。款项尚未收到。 (5)2007年9月1日,恒通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E公司,销售价格为6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万元,双方协议约定,恒通公司在5个月后以650万元的价格购回,恒通公司已于当日收到款项。 (6)2007年11月1日,恒通公司与E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恒通公司向E公司销售新产品,价款100万元,成本80万元。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若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价款尚未收到。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以元为单位)
单选题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52000B57778C60000D59320
单选题M公司和F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F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委托协议约定,F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M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则M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元。A1500B0C24000D28080
单选题东大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6月1日,东大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为每件75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东大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东大公司在2018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 )元。A0B20000C30000D28080
单选题正保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i日,正保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为每件75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正保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正保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元。A0B20000C30000D28080
单选题2010年10月,东大公司以一台当年购入的设备与恒通公司的一项专利权交换。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万元,折旧为4万元,已提减值准备2万元,公允价值10万元。东大公司另向恒通公司支付银行存款6万元。假设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增值税税率为17%。东大公司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损失为万元。A4B12C8D1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69000B72632C70000D72400
问答题某公司是一个年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左右的生产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可按17%的税率进行抵扣的含税价格大致在85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目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试判别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是否适宜。
问答题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8000元,支付加工费28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A公司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 要求: (1)如果收回加工材料后直接用于销售,请写出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2)如果收回加工材料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请写出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计算题: 远华公司、立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经协商远华公司用一项无形资产和一批原材料交换立信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累计摊销金额为6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立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65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立信公司支付补价为20万元,假设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分别计算远华、立信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作出相关的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单选题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商品,形成应收账款600万元(含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到期时B公司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B公司用存货抵偿该项债务,该批存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假设重组日A公司该应收账款已计提了50万元的坏账准备。A公司冲减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万元。A-15B85C35D115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6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物资的公允价值为42000元。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元。A36000B30000C40200D41220
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6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40元,协议价为每件68元。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甲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 )元。A0B40 800C24 000D20 80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19000元(不合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