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4)丁和戊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4)丁和戊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实现抵押权的主要方式有( )。A.以抵押物折价受偿B.约定债务期满,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C.转让抵押权D.拍卖抵押物以拍卖所得价款受偿E.变卖抵押物以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甲船运公司将自己的“黑沙”号船舶抵押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又将该船舶抵押给丙公司,再之后甲又将该船舶卖给了丁,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则乙、丙无权追及于丁,乙、丙的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B.假设乙、丙的抵押权均登记,则乙、丙可追及于丁拍卖该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C.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但仍然可以对甲享有优先权D.假设乙的抵押权登记,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在乙追及于丁拍卖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所余部分价款,丙有权优先受偿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抵押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的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的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B. 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根据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C. 戊既不能对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也不能对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D. 戊既可以对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可以对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财产在抵押之后,又被扣押,将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如何受偿?()A.抵押权优于执行权B.执行权优于抵押权C.均等受偿D.按比例受偿

就拍卖汽车所获得的11万元价款,如果在乙、丁、戊三人之间进行分配,则三人各自可以分得的数额是( )。A.乙10万元、丁1万元、戊0元B.乙55000元、丁5万元、戊5000元C.乙6万元、丁5万元、戊0元D.乙10万元、丁5000元、戊5000元

甲公司与丁公司、戊公司签订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甲乙二人进行一项大额交易,甲就此对乙享有债权1000万元,为担保债权,丙在先,丁在后,先后用自己的房屋向甲做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后甲将该1000万元债权中的60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4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戊可同时就丙、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B.戊只能先就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丙的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权时方可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C.戊可以就丙、丁的房屋择一行使抵押权,但优先受偿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房屋价值占丙、丁房屋总价值的比例D.戊可以就丙、丁的房屋择一行使抵押权,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B、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依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 C、戊必须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由戊自主决定 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价款不足以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时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甲在自己的房屋上依次为乙、丙、丁设立了抵押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数额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20万元。因甲不清偿到期债务,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80万元,现乙为丁的利益放弃抵押权顺位。就拍卖房属所得的80万元,乙、丙、丁的受偿数额的判断,下列正确的是?A、丁可以受偿20万元 B、丙可以受偿20万元 C、乙可以受偿40万元D、乙可以受偿25万元

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A.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B.乙有权直接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C.乙只能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D.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

2017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31日。2017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8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2019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9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9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自戊、庚处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9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2019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9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如果2017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问题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问题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问题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房屋?并说明理由。【问题5】丙是否有权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问题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为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8月1日,乙以甲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于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自戊、庚处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2016 年 6 月 6 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 间为 2016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6 年 7 月 4 日,甲为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 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6 年 8 月 1 日,乙以甲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租金每月 2 万元。2017 年 6 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 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 2000 元。2018 年 2 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 绝。2018 年 3 月 5 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 800 万元的价格将 房屋出售于丁。为支付房款,2018 年 3 月 11 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自戊、庚 处借款 500 万元和 3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 3 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 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 年 3 月 20 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2018 年 4 月 2 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 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 年 7 月 12 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 款为 720 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 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2011年)……201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4月20日,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1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并说明理由。

2018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但双方未约定交货地点。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8月1日,戊公司将该房屋出租给庚公司,双方口头约定租期1年,但戊公司未告知该房屋已被设置抵押权。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重新发货。因甲公司未收到精密仪器,未能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丙公司遂要求丁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丁公司拒绝,拒绝理由有二:(1)双方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未约定保证方式,则丁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2)丙公司应当先就戊公司提供的物保实现债权,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遂要求就戊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从而实现抵押权,2018年10月21日,经丙公司同意,戊公司在未通知庚公司的情况下,便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辛公司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所卖价款交付给丙公司。庚公司得知后,以戊公司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戊公司和辛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随后,辛公司要求庚公司腾退房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重新发货 并说明理由。(2)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1)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3)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2)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4)戊公司和庚公司的租赁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5)庚公司是否有权以戊公司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戊公司和辛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并说明理由。(6)辛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庚公司腾退房屋 并说明理由。(7)戊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保证人丁公司追偿 并说明理由。

(2011年)2008年 4月 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 600万元。丁依约于 4月 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8 年 4月 10日,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 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 4月 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4 月 20日,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 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 2008年 5月 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1.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并说明理由。2.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3.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甲将自有房屋先与乙银行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后又与丙银行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到登记机关进行抵押权登记时,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先乙银行和丙银行都要求实现抵押权,法院将甲的这套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在乙银行和丙银行之间如何分配?()A、乙银行和丙银行按比例分配B、丙银行在先分配,有剩余再分配给乙银行C、乙银行在先分配,丙银行在后分配D、乙银行和丙银行平均分配

财产在抵押之后,又被扣押,将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如何受偿?()A、抵押权优于执行权B、执行权优于抵押权C、均等受偿D、按比例受偿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又新增房屋,需实现抵押时,应如何处理()A、新增房屋不得拍卖B、原房屋连带新增房屋都不得拍卖,原抵押合同失效C、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对于拍卖所得的全部,抵押权人都可优先受尝D、可以将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单选题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又新增房屋,需实现抵押时,应如何处理()A新增房屋不得拍卖B原房屋连带新增房屋都不得拍卖,原抵押合同失效C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对于拍卖所得的全部,抵押权人都可优先受尝D可以将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单选题财产在抵押之后,又被扣押,将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如何受偿?()A抵押权优于执行权B执行权优于抵押权C均等受偿D按比例受偿

问答题招商银行对1500万的拍卖所得价款是否可以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需要使用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仪器,但无力购买,遂请求丙公司购买并租给自己。甲、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如下: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精密仪器,价款500万元;甲公司租赁该仪器10年,年租金80万元。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丁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10万元在本金中预扣,丁公司实际支付丙公司90万元。为担保该借款债权,丙公司以其一台价值40万元的车辆抵押,与丁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戊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公司与丙、戊公司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的顺序。丙公司和丁公司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丙公司未能清偿借款。丁公司拟行使抵押权,发现丙公司因拖欠辛公司10万元仓储费用,抵押车辆在前往辛公司提取仓储物时,被辛公司留置。丁公司主张就被留置车辆行使抵押权,理由如下:(1)辛公司扣留车辆,与其享有的仓储费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辛公司无权留置车辆;(2)即使辛公司有权留置车辆,因抵押权设立在先,丁公司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丁公司要求保证人戊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戊公司抗辩如下:(1)该借款债权还存在抵押担保,丁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2)对于抵押担保不足清偿的部分,戊公司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承担丙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借款部分的补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融资租赁期间,该精密仪器归谁所有?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的本金是多少?并说明理由。(3)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2)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戊公司的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戊公司的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如果陔房屋于2012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就拍卖汽车所获得的11万元价款,如果在乙、丁、戊三人之间进行分配,则三人各自可以分得的数额是(  )。A乙10万元、丁1万元、戊0元B乙55000元、丁5万元、戊5000元C乙6万元、丁5万元、戊0元D乙10万元、丁5000元、戊5000元

多选题丁拒绝向戊支付修理费时,(  )。A戊有权直接拍卖、变卖该汽车,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B戊应当给丁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丁逾期未履行的,戊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汽车的价款优先受偿C如果丁向戊另行提供担保,并且戊接受的,则戊的留置权归于消灭D戊对该汽车不享有留置权,因为该汽车属于甲所有

问答题(4)丁和戊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6年真题]A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B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依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C戊必须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由戊自主决定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价款不足以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时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