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2018)A60000B65700C64000D61700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2018)
A

60000

B

65700

C

64000

D

61700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材料,该加工材料用于职工福利。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1000元,加工费4000元,增值税680元,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5000元。则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人账价值为( )元。A.45800B.46480C.51480D.50800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企业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尚未支付税金和加工费。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 )元。A.1700B.1452C.4760D.1785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20B.737C.800D.817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要求:(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给乙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账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甲企业生产汽车轮胎,属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3月5日委托乙单位(一般纳税企业)加工汽车外胎20个,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元,加工费为936元(含增值税),乙单位同类外胎的单位销售价格为400元,外胎的消费税率为10%。3月20日该厂将外胎提回后当即投入整胎生产(加工费及乙单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此时,甲企业所作的会计分录有( )。A.借:原材料 5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600B.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00 贷:应付账款 800C.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36 贷:应付账款 936D.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00E.借:原材料 48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800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要求:(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账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A.60000B.65300C.64000D.61300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 280 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 8 万元和增值税 1.04 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32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288B.289.04C.320D.321.04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5月10日,发出一批材料委托乙公司进行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为18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15日,与乙公司结算加工费用。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1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A.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材料成本差异                   3.6B.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76.4  材料成本差异                   3.6 贷:原材料                      180C.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 贷:应付账款                    27.12D.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7.12 贷:应付账款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

(2017年)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物资,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100万元,支付运杂费 3万元,加工费 2万元(均不考虑增值税)。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8万元,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有( )。A.支付的运杂费3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B.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C.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D.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总额为105万元

甲企业2019年2月委托乙加工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一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另外,还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同时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向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本月将收回的B类、C类高档化妆品全部售出,分别取得不含税价款80000元、70000元。甲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A.8823.53B.3176.47C.0D.2517.34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90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6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4.68万元。该批原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成本为( )万元。 A.140B.146.12C.126D.160.12

计算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批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元B、17166.67元C、17000元D、17850元

某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万元,支付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原材料成本为()万元。A、27B、28C、30D、31.53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将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委托加工过程中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A206B230C210D234

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 000元,加工费为1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 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 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  )元。A60 000B65 700C64 000D61 70

单选题某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万元,支付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原材料成本为()万元。A27B28C30D31.53

多选题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1月5日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发出材料成本为5000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后,甲公司应付的加工费为936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660元。1月25日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并入库,准备直接对外销售,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及各种税金。甲公司对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是()。A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60贷:银行存款660B借:委托加工物资14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6贷:银行存款1596C借:原材料5800贷:委托加工物资5800D借:原材料6460贷:委托加工物资6460

多选题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0元,增值税32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0000元,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A支付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400000元B支付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400000元C支付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32000元D支付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200000元

单选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合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人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20000B27000C30000D3119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6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物资的公允价值为42000元。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元。A36000B30000C40200D41220

问答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多选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物资,2010年10月8日发出的A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11月5日支付加工费用5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消费税3000元,11月30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并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甲企业11月5日的会计处理为 ( )A借记委托加工物资5000元B借记委托加工物资8000元C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D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元E应交消费税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