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A应当按照因斯的主张,适用奥地利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B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或匈牙利的法律,由法院选择C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D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单选题
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
A
应当按照因斯的主张,适用奥地利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
B
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或匈牙利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C
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D
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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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温馨家具城购买了组装家具后,未按照厂家附带说明书安装,导致家具断裂倒塌,砸碎了李某家的古董花瓶。李某找到温馨家具城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却被拒绝。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李某自己B.温馨家具城C.家具的经销商D.家具的生产商
周某到家具店买家具,看中了一套家具,并与家具店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家具店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菜家分因为车辆紧张,家具店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家具店失火,此套家具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B.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家具店应退还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C.由周某、家具店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局某不补交货款,家具宿不退还预付货款D.主要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
甲的单位要分新房,甲预计自己会得到一套新房。于是开始购买新的家具,并未此支付了5000元。后甲并未分到新房,关于甲购买家具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无效行为,因甲买家具的动机没有实现,因此是意思表示不真实B、有效行为,因甲买家具的行为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C、可撤销行为,因甲对买家具一事存在重大误解D、有效行为,因甲对买家具的目的虽有误解但非重大
王某于2011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同意。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同意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具店于交货日期届至前通知王某,要求迟延履行,王某表示同意,其实质是合同变更,后王某提出取消定作合同,属于解除合同,王某依法有此权利,但家具店可要求王某赔偿因其解除合同致家具店的损失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结婚家具属特殊定作产品,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交货日期届至,家具店却要求迟延履行,显属违约,但考虑到家具店违约事出有因,可以减轻其责任,,同时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家具店迟延交货是出于故意的还是因为火灾,家具店都有责任,而王某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
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
在下列经济行为中,属于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是( )A. 家具店给茶几标价5000元B. 顾客购买一个茶几,一周后付款5000元C. 顾客向家具店以每个5000元的价格预定2个茶几D. 顾客用5000元现金购买1个茶几
某家具店出售的衣柜,如未被恰当地固定到墙上,可能发生因柜子倾倒致人伤亡的危险。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柜质量应符合产品安全性的要求B.该柜本身或其包装上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C.质检部门对这种柜子进行抽查,可向该店收取检验费D.如该柜被召回,该店应承担购买者因召回支出的全部费用
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1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 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 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 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 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9月 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 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 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 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 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 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
王某于201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作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对兴旺家具店的要求表示同意。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作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具店于交货日期届至前通知王某,要求迟延履行,王某表示同意,其实质是合同变更,后王某提出取消定作合同,属于解除合同,王某依法有此权利,但家具店可要求王某赔偿因其解除合同致家具店的损失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结婚家具属特殊定作产品,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交货日期届至,家具店却要求迟延履行,显属违约,但考虑到家具店违约事出有因,可以减轻其责任,同时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因此,家具店除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外,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家具店迟延交货是出于故意的还是因为火灾,即使是火灾,家具店本身也有责任,而王某没有任何过错,即使王某与未婚妻分手而在此后提出解除合同,因为王某提出解除合同是因为作为定作结婚家具的事实前提结婚行为已不存在,且王某与未婚妻分手是在家具店交货日期之后,与家具店迟延履行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
丁某提供四块木料给某家具厂定做一套办公桌椅,开工不久丁某即认为该办公桌椅的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但家具厂不加理睬,继续将剩下的两块木料按照原样式完成了办公桌椅的制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某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B、家具厂应当赔偿给丁某造成的损失C、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部分报酬D、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E、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做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
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A、应当按照因斯的主张,适用奥地利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B、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或匈牙利的法律,由法院选择C、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D、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方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B、因单据合格,外商仍应付款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多选题丁某提供四块木料给某家具厂定做一套办公桌椅,开工不久丁某即认为该办公桌椅的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但家具厂不加理睬,继续将剩下的两块木料按照原样式完成了办公桌椅的制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某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B家具厂应当赔偿给丁某造成的损失C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部分报酬D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E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单选题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A应当按照因斯的主张,适用奥地利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B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或匈牙利的法律,由法院选择C认定因斯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D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单选题周某到家具店买家具,看中了一套家具,并与家具店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家具店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因为车辆紧张,家具店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家具店失火,此套家具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B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家具店应退还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C由周某、家具店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家具店不退还预付货款D主要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问答题王某于2010年9月18日在某家具店定购了一套红色全实木家具,价值28000元。当时该店的导购员保证该家具材质为美国进口。但王某买回家后却发现,该家具材质并非全实木,且有起皮、开裂、开胶等严重质量问题。他认为这属于欺诈消费者,要求退货未果,起诉到法院,要求店主无条件返还货款28000元,并按货款数额进行一倍赔偿。店主辩称:导购员并未承诺该家具材质为美国进口全实木。王某所购家具有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问题。他们可为王某换货,不同意退货赔款。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查明:导购员在《商品订货合同》上承诺:全部家具材质为实木(美国进口)。但事实是该家具并不全是由美国进口的材料制成,而是由美国的、俄罗斯的和国内的材料加工而成。试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分析:(1)家具店违反了何种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2)家具店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多选题某家具店出售的衣柜,如未被恰当地固定到墙上,可能发生因柜子倾倒致人伤亡的危险。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该柜质量应符合产品安全性的要求B该柜本身或其包装上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C质检部门对这种柜子进行抽查,可向该店收取检验费D如该柜被召回,该店应承担购买者因召回支出的全部费用
单选题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方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B因单据合格,外商仍应付款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问答题公民王某与某家具厂在2月份签订了一份加工家具的合同。家具厂为公民王某加工组合家具一套,加工费为 500元;王某负责提供木料、样式及规格;王某在接到家具厂工作通知后3日内付款,家具厂在收到款项后30日内将家具送至王某处。合同生效后,家具厂于收到王某加工费后,即着手加工家具,以期准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后来王某出国,地址不详。至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时,家具厂也不知王某的任何下落,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家具。家具厂于是向公证机关提存了该套家具。公证机关在提存后依法将提存事实公告通知了王某。6月份,存放家具的仓库发生了火灾,家具被毁。对该起火灾,公证机关无任何责任。10月份,王某回国,要求家具厂交付家具,家具厂以办理了提存为由拒绝交付。后双方协商未果,于是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家具厂交付家具。该案该如何审理?
单选题甲在家具店看到一款样式很新颖的沙发,要价4000元,但未带够钱,于是其与家具店老板商定,先付2000元,让该店给他留下沙发,第二天再来付足余款并取走沙发。孰料当晚家具店发生盗窃案,该沙发被盗。本案应如何处理?()A应由家具店承担风险,退回甲2000元B应由双方分担风险。C应由甲承担风险D双方均不应承担风险
单选题2011年8月,王某在一家具厂直销部购得一套橱柜,后发现橱柜出现变形,于是王某欲找家具厂要求退货,但此时该家具厂由于合伙人的原因分立为甲厂和乙厂,王某应当( )。A向甲厂提出退货要求B向乙厂提出退货要求C向甲厂或者乙厂提出退货要求D该家具厂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已经消亡,王某无权对甲厂或乙厂提出退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