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航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三名股东均已按照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负债累累。公司股东会决议虚构50万元利润并全部分配给三名股东,导致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供偿债。中航公司尚欠债权人大金公司100万元无力清偿。大金公司的下列请求中,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是()。A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B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及其利息C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D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及其利息

单选题
中航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三名股东均已按照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负债累累。公司股东会决议虚构50万元利润并全部分配给三名股东,导致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供偿债。中航公司尚欠债权人大金公司100万元无力清偿。大金公司的下列请求中,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是()。
A

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

B

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及其利息

C

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

D

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及其利息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抽逃出资的情形。本题中,甲、乙、丙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构成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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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甲认为,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当为10万元B.乙认为,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出资额至少为3万元C.丙认为,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分期交付D.丁认为,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股东出资期限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的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四)青山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建筑材料买卖,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甲、乙、丙、丁、戊是青山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出资比例为60%、20%、10%、5%、5%。请回答下列问题:公司成立后,乙、丙、丁、戊已经足额缴纳出资,只有甲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负有补足其差额的责任B.乙、丙、丁、戊负有连带责任C.甲对乙、丙、丁、戊负有违约责任D.乙、丙、丁、戊不负连带责任

中航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三名股东均已按照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负债累累。公司股东会决议虚构50万元利润并全部分配给三名股东,导致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供偿债。中航公司尚欠债权人大金公司100万元无力清偿。大金公司的下列请求中,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是( )。A.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B.要求甲、乙、丙连带赔偿50万元及其利息C.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D.要求甲、乙、丙连带清偿100万元及其利息

甲、乙、丙三人投资成立了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以价值 50万元的房屋出贵。后甲和丙因公司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向法院提起解 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了该蚩件。公司解散后,甲、乙、丙组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除题干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外,公司解 散的情形还包括(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B.股东会决议解散 .C.公司合并或分立D.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海洋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B、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C、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D、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股东资格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1)股东未缴纳出资,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2)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3)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3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是否仍负有补缴义务?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1)股东未缴纳出资,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2)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3)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3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1)股东未缴纳出资,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2)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3)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3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乙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1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  问:  (1)关于丙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怎样承担?  (2)对该公司的减资决议,股东会应怎样行使表决权?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B召开股东会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全体股东C公司分配利润时,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以价值50万元的房屋出资。后甲和丙因公司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公司解散后,甲、乙、丙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除题干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外,公司解散的情形还包括(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B股东会决议解散C公司合并或分立D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

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1)股东未缴纳出资,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2)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3)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3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是否仍负有补缴义务?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问答题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规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出资尚未缴足,公司不得分配利润B甲应分得4万元,乙、丙各3万元C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D甲、乙、丙应平均分配

问答题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实达建材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三人发起设立。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甲、乙、丙分别认缴出资10%、30%、60%;公司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但在实达公司成立时甲缴足出资10万元,而乙实际缴资10万元,丙实际缴资30万元,此后也未按章程的规定再缴资。至年终分红时,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甲、乙、丙按10%、30%、60%的比例分红B甲、乙、丙按20%、20%、60%的比例分红C甲、乙、丙只能将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一半按10%、30%、60%的比例分红,其余一半暂留存于公司,待乙、丙缴足出资时再按此比例分配D乙、丙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取消其分红资格

问答题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乙、丙成立东北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