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982年宪法结构变化的意义。
问答题
1982年宪法结构变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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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特指根本法B.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泛指典章法度,是“法律的法律”C.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没有本质区别D.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
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下列有关宪法的渊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美国是不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B.在有些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C.一国参与或认可的国际条约是该国宪法的渊源D.宪法惯例的效力低于宪法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临时约法》是完备意义上的宪法,《清帝逊位诏书》仅具有宪法性法律文件的意义B、《清帝逊位诏书》是完备意义上的宪法,《临时约法》仅具有宪法性法律文件的意义C、《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都是完备意义上的宪法D、《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都仅具有宪法性法律文件的意义
宪法本身的特点所决定了其具有最高权威,因为宪法是()。A、社会共同体基本价值体系的宪法B、规范法律的“法律的法律”C、授权规范意义上的宪法D、限权规范意义上的宪法E、以人权保障为最终价值的宪法
单选题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指的是 ( )A原始意义上的宪法B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C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D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